国家电网公司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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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 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公司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点反事故措施(试行),现印发执行。
做好防止电网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本重大反措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重大反措和已下发的输变电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印)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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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4 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2 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3 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6 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12 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13 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16 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18 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21 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25 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28 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34 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38 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40 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44 16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47 17 防止火灾事故……………………………………………..48 18 防止交通事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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