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卫生防疫及职业病预防措施
第一节 饮食卫生与防病防疫安全
1编制依据
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建立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卫生防疫管理体系,其目的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管理,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正常施工生产秩序,防止病情疫情进入施工现场。
2管理机构
2-1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组织成立现场卫生防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由各部室部长及主办人员担任组员,并有专职医务人员驻场进行监控。
2-2施工现场食堂设兼职卫生员,每天坚持检查食堂卫生,坚持食品验收,并做到验收有记录。
3管理人员职责
3-1施工现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科学齐全合理,施工安全、保卫、消防、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有施工各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和季节性施工方案事并且切实可行。
3-2投标人项目经理部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卫生防疫消毒管理制度》。
3-3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3-4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5现场工人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及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3-6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职业健康检查。
3-7施工现场应制定暑期防暑降温措施。 第二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1编制依据
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01标准,建立投标项目经理
部的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目的是规范和完善企业的职工健康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保护员工的健康。保证企业经过不断的监视、测量和定期的审核、评审,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2管理机构
2-1项目经理部每月由安全部门组织两次职业健康工作的自我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期限进行详细的记录。
2-2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委员会”负责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2-3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成立现场急救队,在对外施队施工人员进行进场教育的同时,要进行职业健康及现场急救知识培训教育。
3项目生活卫生管理职责
3-1实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2负责辨识、评价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并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及相应管理方案;
3-3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完成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3-4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因素目标、指标的监视与测量,法律、法规符合性及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实施状态的监视与测量。对搜集的信息、数据,及时向企业主控部门反馈。
3-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与员工、相关方的协商与沟通;
3-6负责识别本单位可能出现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制定预案并进行响应; 对内审、管理评审及体系运行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做出纠正,执行企业部室制定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3-7宣传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8指导作业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9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