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审批
设立基本要求
一、管理人员
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的学校领导。校长有三年以上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其他校级领导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能主持学校日常工作,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师资队伍。有与学校办学规模、开设专业相适应,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且专任教师学科、年龄、职称、性别等结构合理,切实满足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师生比不低于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专业教师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三、教学场所和设施设备
1.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具有有效的产权证,建筑质量检测合格。
2.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40000㎡(约60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不少于24000㎡,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在20㎡以上。
3.有200m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
4.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能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仪器和设备;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习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活动基地。
5.生均图书30册以上,学校报刊种类5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分别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
6.现代教育技术及校园信息化设备应包括能满足各类教学需要的电化教学设备、计算机、多媒体设备、校园网络和校园广播电视系统等。每个普通教室都应设置网络接口,学生用网络终端除计算机教室集中设置外,教师办公室应配有足够的网络终端和计算机设备并接入教育专网或互联网。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配备要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整合,满足学生多种网络学习活动、教师备课和研究活动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需要。计算机拥有数量不少于每百生15台。教学科研管理专用计算机配备标准为每2名教师配备1台计算机,教学用多媒体投影机不少于6套。
7.申办学校的专业对办学条件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要满足专业要求的条件。
四、开办资金
校舍、设备达到设置标准后,学校开办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五、办学规模
办学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200人,班额在50人以下。 附
《江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规定的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人均建筑用地 类别名称 建设规模 (班级数) 人均体育用地 人均绿化用地 人均校园用地总面积 (平方亩/ (平方亩/ (平方亩/ (平方亩/ 米/人) 百人 米/人) 百人 米/人) 百人 米/人) 百人 10.71 11.34 12.62 18.91 19.60 20.86 1.61 1.70 1.89 2.84 2.94 3.13 9.29 12.58 11.32 9.17 12.39 11.17 1.39 1.89 1.70 1.38 1.86 1.68 5.00 5.08 6.06 5.93 7.01 6.97 0.75 0.76 0.91 0.89 1.05 1.05 25 29 30 34 39 39 3.75 4.35 4.50 5.10 5.85 5.85 ≥42 普通高中 30—42 <30 ≥42 寄宿制高中 30—42 <30 生均建筑面积标准:
房间名称 平面利用系数 18班900人 使用面积 8910 9.9 建筑 面积 24班1200人 使用面积 建筑 面积 30班1500人 使用面积 建筑 面积 36班1800人 使用 面积 建筑 面积 面积合计 生均标准 0.6 14850 11037 18395 13163 21938 15589 25982 16.5 9.2 15.33 8.78 14.63 8.66 14.43
房间名称 平面利用系数 0.6 42班2100人 使用 面积 18608 8.86 建筑 面积 31013 14.77 54班2700人 使用 面积 24006 8.89 建筑 面积 40010 14.82 66班3300人 使用 面积 29173 8.84 建筑 面积 48622 14.73 面积合计 生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