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规范(试行)
1 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线路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设置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清晰的作业环境,保证电力线路作业处于受控、在控状态,防止作业人员误蹬杆塔(误进带电区域)、非作业人员误入作业区域。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以下简称《安规》)“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的规定,结合公司电力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线路作业现场标示牌和遮栏(围栏)的使用和设置。“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使用个人保安线”等技术措施,按《安规》有关规定执行。
1.3 本规范适用于输、配电线路(含电缆)检修、改造、施工等电力生产工作。
1.4 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1.5 本规范解释权属省公司安全监察部,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公司安全监察部。
1.6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 安全围栏
2.1 安全围栏包括:围栏、围网、提示遮栏等。 2.1.1围栏可分为:可伸缩型和非伸缩型。 2.1.2提示遮栏:由立杆和提示绳(带)组成。
1.2米围 网
1.2米非伸缩型围栏
1.2米伸缩型围栏
1.2米提示遮栏1.2米提示遮栏
2.2 基本要求
2.2.1围栏、围网、提示遮栏高均为120cm。
2.2.2围栏、围网、提示遮栏应红白相间,颜色应醒目。
2.2.3围栏、围网、提示遮栏立柱应有反光膜或涂有反光漆。 2.3 使用范围 2.3.1围栏、围网
2.3.1.1城区、人口密集区地段或交通道口和通行道路上检修施工作业,明确工作地点,与非作业区域明显隔离。
2.3.1.2高处作业时,工作地点下面可能坠落范围半径,防止
落物伤人。
表 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m) 2-5 5-15 15-30 5 >30 其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m) 3 4 6 2.3.1.3地面配电设备部分停电的工作,人员工作时距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表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20、35 安全距离(m) 0.70 1.00 2.3.1.4电缆、高压配电设备做耐压试验,防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2.3.2提示遮栏适用农村、非人口密集区地段作业区域的划分与提示,如上述区域电缆沟道以及线路施工作业区等的围护。
3 标示牌
3.1 安全标示包括:警告、禁止、指令和指示(提示)标示。 3.1.1警告标示:促使人们提高对可能发生危险的警惕性的图形标示,上方是黄底黑色正三角警告标示,下方是白底黑字矩形补充标示。
3.1.2禁止标示:禁止或制止人们想要做的某种动作的图形标
示,标示上方是白底红色圆形带斜杠,黑色禁止标示,下方是红底黑字矩形补充标示。
3.1.3 指令标示:强制人员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标示,上方是指令标志(圆形边框),下方是文字辅助标志(矩形边框)。
3.1.4指示(提示)标示:向人员提供某种安全设施或场所信息的图形标示,为绿色正方形底牌,中有直径20cm白色圆形、黑色提示字样。
3.1.5常用电力安全标示牌包括:“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止步,高压危险!”、“在此工作!”、“从此上下!”、“从此进出!”等。
3.1.6常用交通安全标示、设施包括:“前方施工”、“道路封闭”、“车辆慢行”标示牌、锥形交通标等。
锥形交通标
3.2 基本要求
3.2.1携带式的标示牌应采用非金属材质,非携带式的标示牌可采用铝合金、不锈钢、搪瓷等材质。
3.2.2标示牌外形应完整,表面清洁,图案、字体清晰。 3.2.3锥形交通标,锥体上有反光膜或涂有反光漆。
电力线路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