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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申明一遍,以上纯属个人的分析和见解,绝不代表官方意见!
公司(华为技术)是谁的?是属于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任老板 1.x% + 工会 98.y% 工会行使表决权)。(任老板的决策权应该占到51%以上,轮值CEO+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制在于降低公司的战略性致命性风险,毕竟有眼光的牛人还是凤毛麟角)
虚拟受限股的发行来自于工会。此举类似于一个开放式基金, 购买基金的人对基金投资的标的公司没有任何投票权,只享有本基金的分红权。工会只投资于华为技术一家公司。基金的规模等于华为技术的净资产减去任老板的持股比例。
如果TUP是在华为技术公司层面上操作,那应该是算作管理费用的支出(与年终奖金类似),在营业利润中扣除。
如果TUP是在投资公司的层面上操作,则可以认为是一种基金份额的扩充。但是有个疑问:TUP持有人不再出钱购买,那谁替他们出钱让他们享受分行权? 评论(0)
看了小伙伴们的回复,疑问主要集中在几点:
1、虚拟受限股是不是股票,我们是不是股东,有股东的权利
2、股票回购还有没有其他可能,比如历史上回购安盛电器和华赛的股是怎么一回事?
第一个问题,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1、虚拟受限股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更不是可上市流通的股票,但还是可以和股票类比的。否则其名称中也不会含有“股”这个字眼的。虚拟受限股的虚拟指的是你手里并没有持有股票的凭证,是虚的,公司承不承认完全靠公司的信誉!受限指的是相 比真正的股票在权利上受限,比如不能转让或者交易,不能作为财产继承等。
2、虚拟受限股其实叫什么名称并不重要,我们是不是叫股东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其对虚拟受限股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而这个应当以当初工会和大家签署的《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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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股章程》为准。这个章程的文本件大家手里没有,但是公司曾经公示过。曾经看过 的人应该清楚,这个权利和义务和股票在实质上是差不多的,除了上述第1点提到的某些权利受限的部分。
3、虚拟受限股持有人已经规定的权利我们是合法享有的,不能随意剥夺。
4、如果要增加一些限制(反过来权利也是一样),而这些《虚拟受限股章程》之前没有规定,比如关于强制回购股票的规定,那么就必须由工会和现有股东协商,股东大会通过后才能变更。
第二个问题,回复中有些人是明白的,但大部分人并不完全明白。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举一个场景,再结合一些计算来分析:
假设,X公司现有100亿股份,每股净资产5元,每年净利润150亿,当前行业平均市盈率为20倍。
再假设X公司的某员工Y持有10万股
这样可以算出:每股分红=1.5元,股票市价为1.5*20=30元,Y员工的分红收益应该为15万元。
今年年,X公司经过股东大会商议,决定不分红,而是拿出全部利润(即150亿)回购股票,回购价格为市价即30元。回购是自由的,股东可以卖出全部或者部分卖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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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完全不卖。但用于回购的资金不超过利润总和,即150亿。
假设公司最终把150亿全部花完,共回购了150亿/30元=5亿股。相当于回购了5%的股票。然后将这5亿股注销。
此时公司总股本变为100亿-5亿=95亿股。每股净资产变为 5*100亿/95亿=5.263元
第二年每股分红(假设公司利润不变仍然是150亿)为150亿/95亿=1.579
从这里可以看出回购的意义在于,回购之后由于总股本减少,使得每股的权益增加了,体现在净资产升值和未来分红的增加上。但股东损失的是当年的分红收益。
由于回购是自愿的那么对于Y员工,有三种特殊的选择(0%-100%,都可以,这里是3种特殊情况):
A、全部卖出
Y员工当年收益为:30元*10万=300万 Y员工未来持有股份为0,未来每年分红为0
B、卖出5%
Y员工当年收益为:30元*10万*5%=15万
Y员工未来持有股份为10万*(1-5%)=9.5万,未来每年分红为1.579*9.5万=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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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完全不卖 Y员工当年收益为:0
Y员工未来持有股份为10万,未来每年分红为1.579*10万=15.79万
聪明的人立刻可以看出,卖出平衡点在5%,等于这个数字,那么你当年的收益和未来的收益都没有变,回购对你而言就像没有发生一样。如果全公司所有员工都和Y一样,卖出5%的股份,那么这个回购没有任何意义。仅仅等于是在数学上玩了一个游戏,即大家都把股票数量降低5%,只要比例是一样的,哪怕2股并1股,大家都没有损失。因为每个人股份的减少和总股本的减少是同比例的,两者抵消了。
从这里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如果公司对每个员工同比例回购股票,理论上可以操作,但实际没有任何意义。
对于A,即全部卖出,相当于将未来的收益在今年全部兑现,牺牲未来收益得到短期收益;
对于C,即都不卖,相当于拿分红钱再投资,牺牲短期收益获得长远收益;
只要交易是基于市价,而且是自愿的,对于任何一个股东,这种交易都是公平的!
当年华为技术购买华赛员工的股票,实际上就是拿出部分利润以溢价方式回购,而所有华赛员工等于选择了A方式而已。这个交易是可以进行的,而且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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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
我说过不用关心虚拟受限股是不是真正的股票,而是要关心其权利和义务的细则,这个是在《虚拟受限股章程》里面规定的。
里面有的是双方认可的,没有的规定,比如回购,就需要双方再协商。
工会是否遵守此章程,完全看其信誉。公司如果愿意以失信于广大员工为代价强制回购,公司未来也很难在欧美这些讲信用的国家混了。 反方:
你有一点忽略了,那就是虚拟股的本质是不是股票。
去网上搜搜就知道虚拟股经过多年的演化其本质就是分红权,而不是股权,所以的股权都归华为工会和任正非持有,只有老板的股票是注册登记过,受法律保护。其他人的所谓的虚拟受限股只受劳动合同和其它相关合同约束,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这个参考当年北研所所长刘平状告公司一元回购股票的官司中法院判决书中的解释
因此既然此股票不是彼股票,用于彼股票的所有原则就不再适用,也就是说公司可以回购 )
首先通过文章推测楼主是我认识的一个老家伙。分析的还是很有道理的,为便于大家进一步探讨公司变革的核心思路,我补充几点推测和判断(声明:我和楼主一样是个普通老员工,非HR和官方人员,只不过没他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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