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 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2-12-16 联合发布 1993-07-01实施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 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91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原《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第十二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 线路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2月 2 修 订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供电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是对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第十二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进行修订。 修订中经我部提议并征得建设部同意将35kV架空电力线路有关内容列入 本规范并改名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 规范》。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 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 源 部 1991年3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
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 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 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 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 3 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2.0.1条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重作检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 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2.0.3条 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2.0.4条 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2.0.5条 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
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 定。 第2.0.6条 金属附件及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杆与螺母的配合应良好。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第2.0.7条 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二、线夹转动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 三、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 第2.0.8条 绝缘子及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 定 一、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二、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三、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第2.0.9条 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 4 筋混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二、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应超过0.1mm。 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第2.0.10条 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二、应无纵、横向裂缝。 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第2.0.11条 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应有蜂窝、 露筋、纵向裂缝等缺陷。 第2.0.12条 采用岩石制造的底盘、卡盘、拉线盘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时不应使岩石结构的整体性受到破坏。 第三章 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第3.0.1条 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1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 过50mm。 二、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 第3.0.2条 电杆基础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电杆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 100mm、-50mm。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应按最深一坑持平。 岩石基础坑的深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的数值。 第3.0.3条 双杆基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开的中心偏差不应超过?30mm。 二、两杆坑深度宜一致。 第3.0.4条 电杆基坑底采用底盘时底盘的圆槽面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找正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表面。底盘安装允许偏差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
规定。 第3.0.5条 电杆基础采用卡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土壤分层回填夯实。 二、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允许偏差为?50mm。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三、与电杆连接应紧密。 第3.0.6条 基坑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5 一、土块应打碎。 二、35kV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300mm应夯实一次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500mm应夯实一次。 三、松软土质的基坑回填土时应增加夯实次数或采取加固措施。 四、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宜设置防沉土层。土层上部面积不宜小于坑口面积 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 五、当采用抱杆立杆留有滑坡时滑坡马道回填土应夯实并留有防沉土层。 第3.0.7条 现浇基础、岩石基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第4.0.1条 电杆顶端应封堵良好。当设计无要求时下端可不封堵。 第4.0.2条 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采用电弧焊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由经过焊接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操作。焊完后的电杆经自检合格后在上部钢圈处打上焊工的代号钢印。 二、焊接前钢圈焊口上的油脂、铁锈、泥垢等物应清除干净。 三、钢圈
应对齐找正中间留25mm的焊口缝隙。当钢圈有偏心时其错 口不应大于2mm。 四、焊口宜先点焊34处然后对称交叉施焊。点焊所用焊条牌号应与正式 焊接用的焊条牌号相同。 五、当钢圈厚度大于6mm时应采用V型坡口多层焊接。多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收口时应将熔池填满。焊缝中严禁填塞焊条或其它金属。 六、焊缝应有一定的加强面其高度和遮盖宽度应符合表4.0.2的规定见图 4.0.2。 6 七、焊缝表面应呈平滑的细鳞形与基本金属平缓连接无折皱、间断、漏焊及 未焊满的陷槽并不应有裂缝。基本金属咬边深度不应大于 0.5mm且不应超过 圆周长的10。 八、雨、雪、大风天气施焊应采取妥善措施。施焊中电杆内不应有穿堂风。当气温低于-20?时应采取预热措施预热温度为100120?。焊后应使温度缓 慢下降。严禁
用水降温。 九、焊完后的整杆弯曲度不应超过电杆全长的2/1000超过时应割断重新焊 接。 十、当采用气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圈的宽度不应小于140mm 2.加热时间宜短并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焊接后当钢圈与水泥粘接处附近水泥产生宽度大于0.05mm纵向裂缝时应予补修 3.电石产生的乙炔气体应经过滤。 第4.0.3条 电杆的钢圈焊接后应将表面铁锈和焊缝的焊渣及氧化层除净进行防腐处理。 第4.0.4条 单电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二、直线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的3??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的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的1/2。 三、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四、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其杆梢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 第4.0.5条 终端杆立好后应向拉线侧预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粝吆蟛挥ο蚴芰Σ嗲阈薄?第4.0.6条 双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转角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顺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二、迈步不应大于30mm。 三、根开不应超过?30mm。 第4.0.7条 以抱箍连接的叉梁其上端抱箍组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应在? 7 50mm范围内分段组合叉梁组合后应正直不应有明显的鼓肚、弯曲各部连接应牢固。 横隔梁安装后应保持水平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在?50mm范围内。 第4.0.8条 以螺栓连接的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间隙。 二、螺栓紧好后螺杆丝扣露出的长度单螺母不应少于两个螺距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 三、当必须加垫圈时每端垫圈不应超过2个。 第4.0.9条 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立体结构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二、对平面结构顺线路方向双面构件由内向外单面构件由送电侧穿入或按统一方向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 向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第4.0.10条 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90?转角杆 上、下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 第4.0.11条 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