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崇政办发[2014]6号 【发布部门】崇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22 【实施日期】2014.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崇政办发〔20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崇左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
1 / 2
崇左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崇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崇编发〔2013〕81号)精神,崇左市招商促进局更名为崇左市投资促进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崇左市促进民间投资、开展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具体事宜;组织全市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调查、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全市赴国(境)外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国(境)外投资有关数据统计工作;与相关国际组织或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三)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全市组织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抓好自治区“百企入桂”涉及我市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市工业园区的重大招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的招商推介活动;负责工业园区重点招商项目库、重点客商名录库的建立工作;研究提出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