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质量职责 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令、规范、规程和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质量体系,配备必要的资源。
(4)执行公司的管理方针、质量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将项目的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措施落实到班组。明确项目经理部各层次的质量责任。
(5)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具体实施,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召开项目质量会议,组织项目质量检查。
(6)负责职工质量意识教育,必要时开展QC小组活动。 (7)组织实施在带负荷联动试运转过程中的保障服务,
(8)布置检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对成品保护负责;参与工程的竣工交付和服务工作,并负有执行责任。
(9)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及时性、齐全性负责。 2、项目总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领导和上级质量部门指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和行业有关质量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领导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负全责。
(3)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保证质保体系的正常运行,依据计划安排检查、试验人员。 (4)组织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开展质量检查和质量分析活动。
(5)编制单项工程检验、试验计划,依照计划在相应的控制点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出检(试)验状态标识。
(6)每周(月)定期向内、外部报道项目工程质量信息,并及时通报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质量活动分析。
(7)参加“三查四定”、中交验收和竣工验收。
(8)组织接受建设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对存在问题的处理工作。
(9)负责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按照质量奖罚办法,对工程质量实施奖罚。 (10)编制工程项目质量创优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质检员
(1) 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范和标准。
(2) 依照检验和试验标准进行检验和试验工作,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及确认工作。 (3) 监督、确认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 参加隐蔽工程检验和主要工序之间交接检查工作,对检查确认情况负责。 (5) 掌握工程质量状况,提出奖惩意见,实施质量奖罚规定。 (6) 对现场出现的不符合项,依照规定出具不合格通知单。 (7) 参加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 对分管的特殊工程进行连续旁站监督和全过程控制。
第三节 质量保证措施
一、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随着工程进展的需要配齐各专业人员,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项目部应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责任。各部门针对工程特点对质量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切实提倡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质量,以良好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二、做好施工和技术准备工作
施工准备主要做好各项资源配置。坚持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参加本工程建设。抓好机具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不完好施工机具和设备不得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会同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安排预制场地、堆放场地、车辆进出道路及临时设施等。
技术准备上,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质量计划,建立工程文件、图纸管理明细台帐,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种规范、标准,优化方案,做好工艺设计,加强预制,保证质量。做好各类检验、工艺评定等准备工作,满足工程实际要求。
三、加强材料管理,把好材料关加强材料管理,首先要把好原材料关
材料到货,首先应检验合格证、质保书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再检查外观质量是否有缺陷、损坏、锈蚀、受潮、变质等不符合合同、技术文件和有关标准要求的现象,再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
试验,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使用。
加强材料管理,同时应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对现场材料摆放、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不出现丢失、损坏现象,同时应做好材料标识管理工作。
四、强化施工过程管理,提高过程控制能力
过程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在施工过程中,应坚持“三检”制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特别对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应实施重点控制,如发现违反操作规程或质量不能保证时,应进行纠正或停工。分析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应充分发挥质检职能作用。质检部门在平时巡检中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对不合格品发整改单并检查监督限期整改完毕。
五、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普采用机械化作业技术,推进工厂化预制施工,提高施工深度,提高工效、提高质量。 六、实行质量奖罚制度,提高施工人员创优积极性
由项目部技术质量部负责实施质量奖罚,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质量奖罚规定,奖罚工作必须及时、公开、公正。必须要让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干好干坏不一样”,人人争创优质工程。
七、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消除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
要将本工程建成优质工程,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低、老、坏”质量通病是最重要的关键环节之一。消除质量通病,必须加强质量意识,本公司通过制定奖罚制度,努力提高工人消除质量通病责任心,提高创优意识。
第十章 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 第一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施工管理部 项目经理 副经理 后勤保卫部 专职安全员消防专管员用电专管员保卫专管员文明标化专管员二、本工程实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级管理(公司一级、项目部二级、班组三级)层层制约,上下监督。
三、管理体系和职责 1、管理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体系。由项目领导层、主管部门及专管人员、专业施工队兼管人员、施工班组兼管人员四个层次形成体系网络。管理体系包括劳动安全、消防(动火)、用电、现场保卫、文明标化五个子系统。
2项目经理
(1)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业主指令或要求,针对安装工程具体情况,组织制订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标化施工的实施办法及项目管理体系。
(2)督促分管副经理及专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贯彻有关制度、规定和办法,并检查其贯彻效果。
3、项目副经理
(1)分管安全、消防(动火)、用电安全、现场保卫、文明标化等子系统的运行,指导、检查、监督专管人员履行职责。
专业施工队及班 (2)定期召开和主持专题会议,审查体系的综合有效性,制订改进措施。 4、施工管理部
(1) 分管安全、文明标准化子系统的运行,指导检查监督专管人员履行职责。 (2) 主持编制和审定确保安全、文明标化体系有效运行的有关技术措施。 5、后勤保卫部
(1) 分管现场消防、保卫、用电子系统的运行,指导检查监督专管人员履行职责。 (2) 主持编制和审定确保现场消防、保卫、用电体系有效运行的有关技术措施。 6、专职安全员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督促项目部专业施工安全员和施工班组认真执行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3) 实行对施工现场全天候巡回检查,及时纠正作业人员违章现象,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于有效受控状态。
(4) 依据施工现场作业部位的变化,负责提出动态的、有效的具体安全防范措施。 (5) 负责编制各类安全警示标记及安全设施的采购计划。
(6) 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救治伤员,调查情况,提出事故报告。 7、消防(动火)专管员
(1) 认真贯彻项目部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办法。
(2) 对加工区、作业区、生活区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其持续的有效性。 (3) 按业主现场动火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动火作业手续。 (4) 对动火作业场所,经常检查监督其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5) 施工中在易燃和可燃物、危险品场所动火,指导监督施工人员做好隔离保护,并进行作业监护,或责成专业施工安全员负责监护。
(6) 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禁火区,报项目经理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8、施工用电专管员
(1) 认真贯彻项目部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办法。
(2) 经常地对施工用电设备的使用状态、安全装置配备、接地接零状态和供电装置的线缆敷设现状、供电点(安全配电箱)运行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