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明珠新城小区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台
帐
2017年度 目 录
一、 小区防火检查记录 二、 小区防火巡查记录 三、 楼宇防火巡查记录 四、 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五、 动火审批记录
六、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 八、 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九、 微型消防站台帐
(台帐一)
小区防火检查记录
单 位 启用时间 截至时间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作为小区物业进行防火检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4、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检 查 要 求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每周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二、责任人或管理人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3、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情况; 5、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6、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落实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部门负责人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5、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小区防火检查记录
被检查部门或部位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检查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 处理情况: 检查负责人(签名)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
(台帐二)
小区防火巡查记录
单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