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古地震 paleo-earthquake
没有文字记载、采用地质学方法发现的地震事件。 [GB/T 36072—2018,定义3.16]
4 基本规定
4.1 地震构造图的底图应采用满足1:100万比例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4.2 应按照GB/T 17740的规定使用震级。震级采用符号M表示。 4.3 应按照DB/T 72-2018《活动断层探察 图形符号》的规定使用图形符号。
4.4地震构造图数据库的数据字典应符合DB/T 65-2016的规定。 4.5 地震构造图应采用:
a) b) c)
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等角横切椭圆柱投影,中央经线为最接近图幅中央的整数经线; 规整图幅。
4.6 地震构造图应包含:图名、主图、数字比例尺、线段比例尺、投影方式、图例和责任表。附录A中图A.1给出了地震构造图平面布局示例。
5 编图流程
5.1 编图流程包括下列三个阶段:
a) b) c)
资料收集整理;
地震构造图编制和数据库建设; 成果产出。
5.2图1 给出了地震构造图编制工作流程示意图。
资料收集整理 地震构造图编制与数据库建设 成果产出 图1 地震构造图编制工作流程示意图
6 资料收集与信息提取
6.1 1:100万地震构造图编制应收集下列资料和信息
a)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b)遥感数据和遥感解译 c)地质资料和信息; c)活动构造资料和信息; d)地球物理资料和信息; e)地震资料和信息; f)大地测量资料和信息; 6.2 基础地理信息
a)应提取水系、山系、省市(县)、主要公路、铁路等信息。 b)应提取与地震构造图编制密切相关的地名、地物点信息。 6.3 遥感数据和遥感解释 6.3.1遥感数据
应收集不同时间段、分辨率不低于15m的卫星遥感数据、航空遥感数据等。 6.3.2 遥感解译
应提取的遥感信息和制作、完善的数据包括:
a)对编图区、特别是工作基础差的地区,应进行活动构造解译。解译的内容
包含:活动构造(包括活动断层、活动褶皱、活动火山等)的平面分布等;绘制遥感解译面状地物地貌和线状地物地貌;
c)应根据解译结果,完善活动断层、地震地表破裂等线状以及活动褶皱、活
动火山等面状地貌。
6.4 地质资料和信息 6.4.1 地质资料
应收集地层和岩石、地质构造、新构造运动、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石油地质等资料,包括相应的图件和说明书等。 6.4.2 地质信息
应提取的地质信息和制作的数据包括:
a)沉积岩、变质岩、岩浆岩的分布信息,绘制地层面要素、地层界线要素、
地层产状点要素、岩体面要素、岩体界线要素等;
b)第四纪或新生代以来地层的厚度信息,绘制第四纪或新生代以来地层等厚
线要素等;
c)断层分布、长度和运动性质的信息,绘制断层线要素; d)新构造活动与新构造分区等面要素 6.5 地球物理资料和信息 6.5.1 地球物理资料
应收集已有的人工地震反射/折射、大地电磁、地震层析成像、航磁异常、重力异常等地球物理资料。 6.5.2 地球物理信息
应提取的地球物理信息和制作的数据包括:
a)地壳和上地幔速度结构、电性结构、结构构造信息,绘制地球物理剖面线
要素;
b)莫霍面深度分布信息,绘制莫霍面深度线要素;
c)航磁异常分布信息,绘制航磁资料覆盖范围面要素和重磁解译线要素; d)重力异常分布信息,绘制重力资料覆盖范围面要素和重磁线要素。 6.5 活动构造资料和信息 6.5.1 活动构造资料
应收集活动断层、活动褶皱、地震地表破裂带、活动盆地、活动火山和活动块体等资料。 6.5.2 活动构造信息
应提取的活动构造信息和制作的数据包括:
a)活动断层的平面分布、时代、性质和速率信息,绘制活动断层线要素; b)活动断层上古地震事件信息,包括探槽与古地震属性;
c)活动褶皱的平面分布、参与褶皱的地层、缩短速率和隆升速率等信息,绘
制活动褶皱轴线要素;
d)地震地表破裂带分布、长度、垂直位移、水平位移等信息,绘制地震地表
破裂带线要素、面状地貌、线状地貌、点状地貌要素;
e)活动盆地分布、第四纪或新近纪以来地层厚度等信息,绘制盆地分布面要
素、地层厚度线要素;
f)活动火山分布、熔岩等信息,绘制活动火山点要素、熔岩流面要素; g)活动块体划分与活动构造分区,绘制活动块体与活动构造分区面要素。 6.6 地震资料和信息 6.6.1 地震资料
应收集正式出版的或地震部门颁布的最新版地震目录、震源机制解和地震报告。
6.6.2 地震信息
应提取的地震信息和制作的数据包括:
a)地震发生的时间、震级、震中位置、震源深度等信息;
b)震源机制解参数,如节面Ⅰ、节面Ⅱ、P轴和T轴,绘制地震点要素;
c)1970年以来大于等于4.7级地震目录和1970年前大于等于
地震目录,绘制地震点要素。
6.7 大地测量资料和信息 6.7.1 大地测量资料
434 级以上
收集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水准测量、地应力测量等资料。 6.7.2 大地测量信息
宜提取的大地测量信息和制作的数据包括:
a)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测量给出的水平形变场,绘制水平形变场资料的空间范
围框面要素;
b)水准测量给出的垂直形变场,绘制垂直形变场资料的空间范围框面要素; c)地应力测量给出的地应力场,绘制应力场资料的空间范围框面要素。
7 地震构造图标绘内容和要求
7.1 图名、比例尺与投影 7.1.1 图名
7.1.1.1 应以图幅内主要城市、县名称命名地震构造图。
7.1.1.2 图名应位于主图的正上方,距离图框1 cm~2 cm。附录A给出了图名的位置示例。 7.1.2 比例尺
7.1.2.1 数字比例尺位于主图的正下方,距离图框0.8 cm~1.5 cm。附录A给出了数字比例尺的位置示例。
7.1.2.2 线段比例尺应位于数字比例尺正下方,距离数字比例尺0.8 cm~1.5 cm。附录A给出了线段比例尺位置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