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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现场采样的几点看法
作者:马晨 吴建华
来源:《科学与信息化》2020年第05期
摘 要 环境监测的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相关决策信息的重要依据,更是环境管理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重点。本文主要从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现场采样着手,希望可以给相关人员提供 参考。 关键词 低浓度颗粒物;固定源废气;监测
谈到环境一个令广大人民群众谈之色变的关键词就是雾霾,为了应对雾霾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控制PM2.5,而PM2.5产生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大型企业的固定源排放的颗粒物。虽然国家对排放颗粒物大型企业的标准越来越严格,但由于其排放总量巨大,国家对其排放限值有了更高的要求,提出超低排放限值要求。这就带来一个新的难题,颗粒物监测技术的滞后。为了应对这一情况的出现,生态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HJ836-2017[1]。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工业窑炉、固定式燃气轮机以及其他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的测定。本标准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当测定结果大于50mg/m3时,表述为“>50mg/m3”。当采样体积为1m2时,本标准方法检出限为1.0mg/m3。 2 方法原理
本方法采用烟道内过滤的方法,使用包含过滤介质的低浓度采样头,将颗粒物采样管由采样孔插入烟道中,利用等速采样原理抽取一定量的含颗粒物的废气,根据采样头上所捕集到的颗粒物量和同时抽取的废气体积,计算出废气中颗粒物浓度[2]。 3 采样准备
关于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现场采样的几点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