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档案
收集、整理、鉴别、归档、保管制度
1.目的
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保管是档案工作的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它对于保证分公司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各部门提供规范化的服务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按照《档案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要求,依据国家档案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运营有限公司。 3.职责
3.1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兼职档案人员应随时收 集本部门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并按归档要求及时归档。 3.2综合管理部档案专责应经常督促、检查各部门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情况。 4.内容 4.1收集
4.1.1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把随时办理完毕的纸质文件材料和相对应的电子版本的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的要求及时收集齐全并按照《水电厂企业分类标准(0-5)大类》的标准进行分类、排序。
4.1.2电子版本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的要求放到专用的磁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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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做好标记。 4.2 整理
4.2.1档案的整理要遵循档案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按照档案分类原则及要求进行科学、系统整理,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4.2.2档案整理要做到分类准确、文件材料排列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整齐、实用的要求。
4.2.3整理档案,要事先备齐卷皮、卷盒、目录纸、备考表、衬纸、切纸机、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需的物品和设备。
4.2.4整理档案时,严禁吸烟和吃流质食物,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4.2.5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加强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泄露机密档案内容。 4.3 鉴别
4.3.1鉴别档案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档案的归类。
4.3.2鉴别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手续完备,字迹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凡不符合归档要求,须补办合格后再归档。
4.3.3鉴别档案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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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归档
4.4.1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
4.4.2 文书、会计档案经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整理、装订整齐后,须填写“文书档案归档说明”(一式两份,见附表一)由部门主任签字,盖上本部门印章后方可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4.4.3 声像档案由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按照声像档案的有关要求整理归档,档案专责对其进行业务咨询和指导工作。 4.4.4 科技档案一般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归档移交。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按照科技档案归档范围,负责收集齐全档案材料,形成档案材料目录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各部门对档案材料的“三率”(即归档率、完整率、准确率)做出总体评价,负责填写“科技档案归档说明”(一式三份,见附表二)交安生部审核。安生部对档案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将审核时间、审核的主要人员、档案验收总体意见等填写到“科技档案归档说明”意见栏中。档案材料归档验收合格后,档案材料统一由安生部兼职档案员正式向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移交。 4.5 保管
4.5.1档案管理部门,要建有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库房,配置铁质密集架,库房内应设置灭火、防蛀、防光等设备,档案人员要对库房的“七防”措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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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保管档案,要建立相应的《档案移交登记本》和《档案检索目录》,并定期对照目录核对密集架中所保管的档案是否与目录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5.3档案材料载体变质或字迹退色不清时,须进行抢救。抢救材料一般可采用字迹加固、修复、打印、抄写、复印等方法。 4.5.4为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延长档案材料的寿命,对一些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要进行技术加工。 4.5.5档案人员要不断地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5.支持性文件 5.1《档案法》;
5.2《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5.3《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6.相关文件、表格
6.1文书档案归档说明; 6.2科技档案归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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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文书档案归档说明
归档部门(盖章): 移交日期: 移交人: 接收人:
立卷人姓名 立卷时间 年 月 日 案 卷 数 量 序号 案 卷 题 名 永久 长期 短期 档号 归档率=实际已归档项目数/应归档项目数×100% 案 三 率 统 计 归档率= 完整率=每个已归档项目中实际有的文件材料份数/每个已归档项目中应有的文件材料份数*100% (已归档项目个数之和) 完整率= 准确率=每个已归档项目中准确的文件材料份数之和/每个已归档项目中总的文件材料份数之和*100% 准确率= 部门 主管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