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习
计划
幼儿园《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习计划 为了全面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不断提升 3-6 岁儿童的教养水平,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 号)的文件精神,以《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指导,引领我园幼儿教师和家长了解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全面提高科学保教水平,有效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不断提高我园教育质量。 二、实施意义 《指南》明确提出了 3-6 岁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并提出了教育建议,是新时期指导教师和家长树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观和儿童发展观、全面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全面实施《指南》,对于加强科学保教,推进学前教育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实施方式 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实施培训计划。 四、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201x 年 8 月)集中学习阶段 组织教师集中培训,使全体幼儿教师全面学习《指南》的基本理念、内容框架等,接受系统培训。 第二阶段:(201x 年 9 月)个人自学阶段 教师自己抽时间认真研读《指南》,仔细学习具体内容并作笔记,深刻领会《指南》的精神和内涵。 第三阶段:(201x 年 10 月-2015 年 4 月)实践阶段 教师在系统学习《指南》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制定适宜的教育教学目标与任务,完善幼儿发展水平评价体系,通过听课调研、优质课、公开课等,进一步加强对《指南》的推广,利用园本教研开展学习《指南》、运用《指南》的活动;将《指南》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第四阶段:(201x 年 5 月-6 月)经验交流阶段 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各领域教学优质活动评比等方式,选取典型,宣传先进经验,借鉴优秀成果,取得工作实效。
五、坚持原则 1.坚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原则。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整体,要注重领域之间、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 2.坚持尊重幼儿个体差异的原则。每个幼儿在沿着相似进程发展的过程中,各自的发展速度和到达某一水平的时间不完全相同。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发展进程中的个别差异,支持和引导他们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达《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 3.坚持遵循幼儿学习方式和特点的原则。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4.坚持注重幼儿学习品质的原则。幼儿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良好行为倾向是终身学习与发展所必需的宝贵品质。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帮助幼儿逐步养成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
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良好学习品质。 六、工作措施 1.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做好制度保障。 制定落实《指南》的实施方案、园本培训计划,成立领导小组,确立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指南》的全面贯彻落实。 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为《指南》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对幼儿家长、幼儿教师的培训,学习宣传《指南》精神,引领幼儿家长、教师树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观和儿童发展观,确实提高 3-6 岁儿童的受教育水平。 3.加大培训与指导力度,务求工作见实效。 认真组织好我园园本培训,全面落实省、市、县统一部署的培训工作目标,保证培训质量。加强监管,对教师的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定期检查,并将结果纳入教师量化考评体系,引导幼儿教师撰写以贯彻落实《指南》精神为主题的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开发具有特色的园本课程,提高实施教育教学的能力与水平,使《指南》精神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