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查处和整改力度,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3 职责
3.1安环科:指导全厂、监督、考核全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3.2 各车间:执行本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及确认工作。 3.3 员工:遵守本制度。 4 程序
事故隐患整改,必须做到“三定”(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定整改措施)、“四不推”(岗位能解决的不推向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向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向铝业公司、铝业公司能解决的不推向公司)。 隐患查处的流程图如下:
二、流程说明:
1、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或日常巡检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车间首先要立足自身加以解决,隐患处理原则不过夜。解决时要制定解决措施、解决计划、措施落实中要有专人负责、解决后要进行效果检查。确认解决完毕后,以完整的隐患查处报告形式(见附表1)上报铝业公司安环科。
2、如车间不能解决的应以书面报告(见附表2)上交铝厂安环科,由安环科根据隐患的形式进行建帐登记,对能在铝业公司内部解决的隐患联系相关车间、处室进行解决,解决时由安环科下协调整改通知单,各职能处室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负责整改进度的跟踪检查,整改完毕后,由职能处室填写附表1的反馈意见与整改通知单一并反馈到安环科。
3、如铝业公司内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由安环科报主管经理审批后,上报安环科处理,铝业公司积极配合公司安环部的处理方案。
4、整改完毕的隐患,由安环科负责整理相关材料,建帐登记并根据情况申请奖励。最后形成报告在主管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安环部。 三、隐患的奖励与处罚:
1、经安环科确认确实是属于隐患的,根据隐患的程度大小,对发现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100—1000元的奖励。
2、各单位对重复出现的隐患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彻底整改措施,防止和减少重复隐患的出现。安环科将对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讨论核定,经确认属于因管理不当、检查不到位、安全整改不彻底或者未履行职责等原因造成的重复隐患,根据隐患的程度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50-100处罚。
3、对积极参与隐患查处和整改,在隐患查处中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职能处室和车间,经报请铝业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适当予以集体奖励。
4、一般安全隐患应在一周内完成,对生产有影响的安全隐患原则上不能过夜。需要时间进行处理的安全隐患,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要提前向安环科作书面说明,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每项相应的处罚200-500元。 5、对上级部门或安监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每项200-500元处罚。 四、隐患整改相关通知书的填写:
1、《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对本部门可以整改的隐患要详细填写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对本部门无法整改或需要相关部门配合以及需要资源支持的事故隐患必须注明临时防范措施。
2、安环科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必须有安环科主管的签字后方可认为有效。
3、各职能部室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可以在安环科下达的通知书的基础上填写并下达,但必须要补充完整相关的整改的措施和整改时间要求。必须有职能处室负责人的签字方可认为有效。
4、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填写隐患整改书时,必须要严格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整改措施要合理科学,整改计划要切实可行,明确整改的责任人。所有反馈的整改书,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认为有效。 五、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
1、职能部室或车间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生产活动、设备设施、装置和区域内安全隐患的查处和整改,同时要认真研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安环科送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对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隐患整改的效果进行检查评定,严格把关。对不能满足整改要求的要坚决责令再次整改。
2、效果检查合格后,由职能处室或车间及时上报安环科进行验收,关闭隐患整改项。 3、安环科负责征集各车间处室关于隐患整改的反馈意见,检查隐患整改的效果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总结经验,上报公司安环部申请奖励。 六、本规定由安环科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