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自然灾害救
助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齐政办发[2016]45号 【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01 【实施日期】2016.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1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7年印发的《齐齐哈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齐政办发〔2007〕60号)同时废止。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日
1 / 7
齐齐哈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减灾委员会
2.2县(市)、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灾情管理 3.3信息发布 4应急响应 4.1I级响应 4.2II级响应 4.3Ⅲ级响应 4.4其他情况 5后期处置
5.1过渡性生活救助 5.2冬春救助 2 / 7
5.3倒损房屋恢复重建
5.4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监督 6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6.2物资保障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6.4装备和设施保障 6.5应急队伍保障 6.6社会动员准备 6.7科技保障 7预案管理 7.1培训和演练 7.2预案更新
7.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8附则 8.1术语解释 8.2预案解释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国家自然灾害 3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