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足手架等设备。
4.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六、分包方的工作
1.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咨询题。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礼貌施工等承担全部职责。 3.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治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治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礼貌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带给工程进度打算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要紧职责。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到达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带给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爱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带给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七、工程质量
1.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截了当职责。
2.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贴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咨询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职责。 八、违约职责
1.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治理,不服从总包方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方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带给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方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分包方确保桩基工程的验收合格。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设、总包、分包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兹证明双方签订如下:
建设方(签章):法人代表(或授权托付人): 总包方(签章):法人代表(或授权托付人): 分包方(签章):法人代表(或授权托付人): 签署时刻:年月日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