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研究论文: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在实践中的难题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110389 农村研究论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在实践中

的难题

1 土地确权政策的提出

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必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为此,首先必须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该文件指出,要“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从该文件下发到如今已经3年了,然而土地确权政策在推行中仍面临这不可忽视的难题。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中的问题

就在去年,土地确权工作推进到我的家乡,我由此得以窥见该政策实践中的一些阻碍。

2.1 我国农村土地权属关系不明

首先,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先后开展了四次确权登记工作,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前,我国一直缺少解决土地问题的法律,也没有专门管理土地的国家行政部门。土地权属缺乏管理,登记发证工作滞后,如在第二轮承包中,由于一些乡村干部对政策的理解错误和不规范操作导致部分村民有地无证、有证无地、地证不符,引发了大量土地权属纠纷。[1]

其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农村地区全面推行,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使得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际上掌握在村委会手里(农村土地所有权证只发到村民委员会,不分发到户),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分配至各家农户(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这就使村委会与各农户之间易出现权属不清问题。[2]

再次,根据《土地管理法》,承包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流转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入股等。而于大部分农民缺少法律知识,在流转土

地过程中未定立书面有效合同或未登记,由此也引发了一定土地权属争议,给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带来困难。 2.2 广大农民对确权政策的误解

一些农户家庭误认为土地确权就是分配土地,而这可能也是源于这些农村家庭希望重新按家庭人口进行土地调整。《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承包期限为三十年。以我的家乡为例,上一次划分耕地是1991年,那时我还未出生所以耕地就没有我的份额;《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今十多年过去了,有的农村家庭像我家这样新增了家庭成员未分配到土地,而有的家庭中有人已从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却仍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些情况的出现使得大部分农民同意按人口重新分配土地。但是,我们必须明确认识到土地确权并非分配土地,它只是为了清晰界定谁拥有土地、拥有哪些土地的一项制度。 2.3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程序上的难题

土地确权的主体即确权机关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土地确权过程绝不是只需要依靠政府就能办成的,

研究论文: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在实践中的难题

110389农村研究论文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在实践中的难题1土地确权政策的提出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必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2gjrl1zn0i6ksx797jw59jajr88ky400wwz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