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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团委规章制度
篇一: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团委规章制度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团委规章制度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团委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广大同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基本教育方针。引导和促进广大同学拓展综合素质。团委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任务
第二条:团结和依靠全体同学,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树立新华学院团委在全区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保证团委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团委的内部管理、提高团委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团委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四条:加强团委各部门的组织纪律性,便于“团委优秀部门”、“团委优秀干部”及“团委优秀干事”称号的评选,使团委能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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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工作制度
(一)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式两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 室。
(二)各部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门在组织活动前两周将活动策划交于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会议进行讨论,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活动总结于办公室。 (四)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组织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及时的完成,不得拖延。
(五)各部门自行设置专职书记员,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做好会议记录。要求字迹工整、 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六)办公室负责把所有文件进行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利用。 (七)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第六条:例会制度
(一)例会是团委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四)由办公室组织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各部门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汇报,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五)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每周一次,地点另定),对各部门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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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要开展活动活动进行讨论,并决定实施计划。
(六)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七)例会要求规范、高效、简短、不形式化,充分调动理事积极性与工作热情。
(八)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九)参会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具体细则见考勤制度) 第七条:考勤制度
(一)凡收到团委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二)考勤以点名签到的形式,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三)凡团委的例会、各类会议、各项活动、值班等,应到人员应 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病有事须向办 公室或团委副书记、书记请假。
1、请假时实行干事向副部长、部长请假,委员向办公室或副书 记、书记请假的制度。
2、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 按开除团委组织处理。
3、应到人员应提前在规定时间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紧急会 议除外),由办公室安排入座并负责点名,若在规定时间前5分钟后才到者按迟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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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到人员迟到10分钟者(按规定时间算),视其为无故缺席。 (四)应到人员因故不能出勤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同意 后方可准假。
(五)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查实,作无 故缺席处理,并写检讨一份,如有第二次开除团委。 (六)团委的会议、活动、值班等无故迟到、早退者,委员扣 2分/次,干事扣1分/次;无故缺席者,委员扣3分/次,干事扣2分/次。一学期无故缺勤3次者,按自动退出团委处理(迟到或早退2次按无故缺勤1次计)。
(七)以上考勤制度团委各部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八)处罚记录将记入团委干部个人信息表。 (九)各部门每学期考评总分为10分。 第八条:奖罚制度
(一)团委所有成员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团委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1、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团委干部干事, 2、6分以上的为合格, 3、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 4、0分将免去其职务。
5、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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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会不认真者 6、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2)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团委形象者
7、期末考试有一门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门或两门以上补考者自动退出团委。
8、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撤职处分。 9、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 次,并扣5分。
10、凡有违反本制度的团委成员,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给予批评及处分 1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团委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 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书记员扣2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按情况书记员扣1—2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书记员扣1—2分。
(2)认真参加团委、团委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扣分标准见考勤制度)
(3)团委干部、干事有损于团委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4)团委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委员会人员汇报的扣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