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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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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目录 考点一 意思表示

考点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考点三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考点四 代理的基本理论 考点五 委托代理 考点六 诉讼时效

考点一 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意思:当事人欲使得其内心意思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效果意思。

表示:行为人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为行为相对人所了解。

二、具体含义

(一)内心要有法律上效力的意思(设立、变更、消灭权利的意图) 设立:签订买卖合同,设立了债的权利与义务。 变更:合同变更履行期限,由3个月变更为5个月。 消灭:张三免除李四的债务,此时消灭了债权。 (二)表现于外部、被他人所了解(形式) 1.明示方式 (1)口头形式。

用谈话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如当面交谈、电话交谈等。 (2)书面形式。

用书面文字、数据电文进行的意思表示。 (3)推定方式(默示方式)。

当事人并不直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使得他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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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定其意思表示的形式。

【示例】公交车上车刷卡、招手打车、超市购物、将车停放在收费停车场、自助餐厅取用食物等。 2.沉默形式

(1)行为人以“消极的不作为”代替意思表示。

(2)沉默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示例1】《合同法》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示例2】《继承法》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示例3】张三想借用李四的自行车,但又害怕路途遥远蹬着费劲儿不好骑。张三对李四说:“我先骑出去5分钟,不回来的话,就当借我一天了”,李四允诺,张三骑走5分钟后未见归来。此为双方约定以张三沉默方式作出借用的意思表示。

三、意思表示的分类

种类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举例 合同解除

生效时间 对方知道时生效 到达对方时生效 非对话 对话 要约和承诺、债务免除、授予代理权、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遗嘱行为、抛弃动产

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 【单选题】(2024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A.要约不属于意思表示

B.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属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C.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无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 D.以公告方式进行意思表示的,自公告发布时生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意思表示。选项A:要约属于意思表示。选项B: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

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选项C: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

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多选题】(2024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沉默可以视为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有( )。 A.当事人有约定

B.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 C.法律有明文规定 D.当事人纯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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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多选题】(2024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有( )。 A.抛弃动产 B.授予代理权 C.设立遗嘱 D.行使解除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除法 律另有规定的, 如遗嘱行为、抛弃动产等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又分为对话的意

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债务免除、授予代理权、合同解除等意思表示,均采取到达主义。

考点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分类标准 法律行为种类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一方意思 &双方意思 &多方意思 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①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告成立 ②例如:债务的免除、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合同法定解除 ①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 ②例如:订立合同(含赠与合同)、设立公司的协议 注意决议与合同的区别: ①决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以多数决的方式作出,而且对没有表示同意的成员也具有拘束力; ②决议中的意思表示不仅针对发出表示的成员,而且主要针对表示者共同代表的法人 有偿民事法律行①双方当事人互为给付一定代价 是否互为给为 付对价 为 负担行为 ②例如:买卖、租赁、承揽合同 ②例如:赠与、无偿委托、无偿消费借贷 ①使得一方相对于他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 法律行为效果不同 处分行为

行为成立遵照形式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 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不要求采取一定形式,当事人自由选择形式即可成立 主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之间依存关系

【单选题】(2024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债务的免除

从民事法律行为 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即可成立 从属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而存在 如: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 ② “债法”上的法律效果 ③义务人的履行行为是请求权实现的前提(债权的相对性) ①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 ②典型的是物权变动 无偿民事法律行①当事人一方无需给付一定代价 第3页

B.无权代理的追认 C.委托代理的撤销 D.房屋的赠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需要两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

成立。选项ABC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选项D赠与合同,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

能成立,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选题】(2024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处分行为的是( )。 A.租赁合同 B.所有权转让 C.买卖合同 D.拆除房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这种变动既可以是权利的产生,也可以是权利的变更或消灭。物权变动就是典型的处分行为,如让与物 权(转移所有权)、抛弃物权、设定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设定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

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负担行为是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负担行为设定权利不能直接实现,须经义务人的履行行为才能实现。最常见的负担行为就是合同行为,如买卖行为。故,选项B是处分行为;选项AC是负担行为。选项D拆除房屋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考点三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三个要素。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无法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生效要件具体分析 1.生效要件(行为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认定为有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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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例题·单选题】(2014年改编)小凡年满8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他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块橡皮,定价2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买下。下列关于小凡购买橡皮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无效

B.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C.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有效

D.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

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

法定代理人追认。

2.生效要件(意思表示)

(1)欺诈(一方欺诈或第三人欺诈)。

①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②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胁迫(一方胁迫或第三人胁迫)。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胁迫的客体: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 (3)重大误解。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提示】重大误解: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

(4)乘人之危致使显失公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虚假的意思表示。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归纳】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情形 欺诈 第三方欺诈 主体 受欺诈方 受欺诈方 民事法律行为 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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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目录考点一意思表示考点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考点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考点四代理的基本理论考点五委托代理考点六诉讼时效考点一意思表示一、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当事人欲使得其内心意思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效果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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