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自行车集体卡办理申请
曲阜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中心:
本单位有 名员工(详见申请办卡人员名单)申请办理公共自行车集体IC卡,本单位特此声明并承诺:
1.办卡人员都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符合《曲阜市公共自行车IC卡申请办理须知》规定的办卡条件。
2.本单位所有办卡人员已阅读并理解了《曲阜市公共自行车IC卡申请办理须知》,本单位及其本人同意相关申请办理表及附件、信息均由曲阜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中心保留。
3.本单位保证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的,并同意曲阜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中心保留相关资料。
4.由本单位统一申请办理团体IC卡的员工如果离职(或其他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本单位承诺在员工离职前至你公司做好资料变更手续,如未办理变更手续,而产生公共自行车租用损失由本单位连带承担。
5. 由本单位统一申请办理团体IC卡的员工因租用公共自行车产生任何纠纷的(包括但不限于如合约效力、自行车遗失、被窃、损坏等经济赔偿纠纷的),本单位承诺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协调处理,并承担连带责任。
6、本单位委托 (身份证号 )至你公司办理团体IC卡 。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地址: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办 卡 人 清 单
单位(签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卡号(发卡方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