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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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与其应用
1、概念的内涵:就是凝聚于概念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因而能够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
2、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该概念内涵方面构成性质的那些对象,也就是可用该概念来指称的所有被指称者。 3、概念的分类:
1) 根据概念外延反映的对象数量的不同,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单独概念:就是其外延只有一个特定对象的概念。普通概念:就是其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乃至无穷多个对象的概念
2) 根据概念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而成的集合体,分为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体:是指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而成的群体。
3) 根据概念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简单概念与复合概念。 简单概念:就是不能对之加以分解的概念。复合概念: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结合而成的概念。 4) 概念的其他分类
*根据概念外延所指称的对象,是独立的实体还是依赖于实体二显现出的某种属性,分为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 *根据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是以具有某种性质为特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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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缺乏某种性质为特征,分为正概念与负概念
*空概念:是反映没有分子的类即空类的概念(例:上帝)。 *论域:就是正负两概念所反映的全部事物所组成的类。 4、概念间关系与应用:是指两个不同概念在外延方面的逻辑关系,亦即它们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完全相同而形成的关系。 1)全同关系。2)真包含于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同的关系(种属关系)。3)真包含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相同的关系(属种关系)。 *外延大的概念—-属概念 外延小的概念—-种概念4)交叉关系5)全异关系
*矛盾关系: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A、B,都真
包含于属概念C,并且A、B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恰好等于其属概念C的全部外延,则A、B之间的关系叫矛盾关系。
*反对关系: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A、B,都真
包含于属概念C,并且A、B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小于属概念C的全部外延,则A、B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就叫反对关系。
*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从属关系的概念和外延之
间存在这样的反变关系,外延愈大,内涵愈小,外延愈小,内涵愈大。
5、定义-概念内涵的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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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揭示概念内涵的方法或表达式叫定义,凡是对某
个概念含义作出解说,都可以称作定义。
2)定义的分类:实质定义与语词定义。*实质定义:采用
“种差+属”的方法作出。被定义项=种差+属概念
*语词定义
6、定义的方法与概念的概括与限制
1)概念的概括:种概念过渡为属概念 扩大概念外延 2)概念的限制:属概念过渡为种概念缩小概念外延 3)定义的规则:
*定义项的外延必须与被定义项的外延相等(定义过宽、
定义过窄)
*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同语反复、循
环定义)
*定义项一般不能用否定概念
*定义项必须是清楚确切的科学概念(以比喻代定义) 7、概念外延的揭示列举与划分
1)列举:就是通过逐一列出概念指称的每个对象来证明概
念外延的方法。
2)划分:就是按照一定标准,把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分成
若干小类,也就是把一个属概念分成若干个概念,以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
3)划分的规则:*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恰好等于母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