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进展项
目
申 报 指 南
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治理方法》(财政部令第8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进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6〕46号)要求,为更好地择优选项,鼓舞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农人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效劳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进展项目,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市场经济下农村改革进展要求,以增进农人持续增收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人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为扶持对象,以贴息、补助等方式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为手腕,踊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进展农业优势
产业,着力构建高标准农田和配套产业有机结合、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进展能力。
二、要紧政策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进展财政补助项目用于扶持农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用途全数为购建固定资产,财政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治理方式,报账凭证的日期能够追溯到区市农发机构正式行文上报日,报账时需提供购建固定资产发票和合同。优先扶持投资规模较大、农人土地入股、带动能力强的粮食种植项目,完工验收时未达到投资规模的,取消补助资格。单个涉农企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20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240万元;单个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项目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60万元。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大体条件
1.符合本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计划。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
3.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人增收,预期效益好。
4.建设方案先进科学,产品技术和工艺线路合理。 5.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爱惜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增进农业可持续进展。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取得相关环保部门的审核或批复;农业面源污染能取得有效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能取得有效利用;能够确保水资源平安和可持续利用。种养业生产进程减少农药、化肥、添加剂等投入品利用,符合相关农业生产标准要求;产品质量平安靠得住,达到相关农产品质量平安要求。
6.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 7.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申请财政补助项目的涉农企业要具有10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申请财政补助项目的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具有3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