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应当按照国家及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尚未出台相关标准,由县卫计委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本县的相关标准。
4.病情动态报告
定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传染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后,病人救治情况要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日报告;病人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要随时报告。
监测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传染病留院观察病例后,也要按上述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日报告和随时报告。
十六、终止预案
根据重大传染病疫情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县重大传染病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县卫计委适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预案终止建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终止预案。
第五部分 后期处置
十七、后期评估
重大传染病疫情结束后,县卫计委应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十八、抚恤和补助
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十九、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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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
二十、经费保障
县财政部门要划拨专款保障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所需药物、医疗器械、消毒药械、应急物资准备以及病人诊断、治疗、医学观察等有关费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助落实参保病人在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十一、强制隔离措施
在对病人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时,若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合作的,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协助有关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二十二、工薪待遇保障
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排除为非病人的,其隔离和接受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二十三、技术保障
重大传染病的科学研究涉及多部门、多学科,科技、卫生部门要组织各方力量,集中技术优势,广泛开展病因学、流行病学、防治对策、临床治疗、实验室检测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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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物资保障
县经济与信息化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重大传染病预防、治疗等工作所必须的治疗、抢救药品、器械、疫情控制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二十五、人员保障
各级医疗救护、疫情处理、实验室检验等重大传染病的应急处理队伍要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实习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工作要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使每位参予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都能熟悉业务、掌握技术、胜任工作。
二十六、演习演练
县卫计委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第七部分 附则
二十七、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
二十八、奖励与责任
县人民政府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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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认嘉奖。
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十九、预案制定与管理
本预案由县卫计委组织制定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发布;有关法律法规新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由县卫计委牵头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三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定安县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定府办〔2013〕189号)同时废止。
附件:定安县重大传染病疫情分级表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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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重大传染病疫情分级表
疫情 及事故 一级(Ⅰ级) 二级(Ⅱ级)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鼠疫鼠疫
三级(Ⅲ级) 在本县范围内,对鼠类动疫阳性
四级(Ⅳ级) 在一个局部范围短时间内,发现较多自毙鼠,有鼠类动物间鼠疫可疑
鼠疫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鼠疫病例
疑似病例,以及发生动物间物进行血清学检测发现鼠在本县范围内发生,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并有扩散的趋势;或疫情波及其他霍乱 县(市、区),且1周内发病
20例以上,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或发现新的流行菌株
传染性 非典型 性肺炎 人感染高致
在本县范围1周内发现20-29例病例和带菌者
在本县范围1周内发现5至19例病例和带菌者
在本县范围1周内发现1至4例霍乱病例和带菌者或水及外环境检出霍乱菌株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非典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非典疑似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30至4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30至4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人感
病性禽流感 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甲型或戊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10至2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10至2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5至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5至9例或5天以后又有续发病例
型肝炎 现50例以上病例 伤寒和副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
伤寒 现50例以上病例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肠出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肠出
染性腹泻疑似病例
O157∶H7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 感染性腹染性腹泻病例 泻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
其他感染 性腹泻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
现100例以上病例,且地区现50-99例病例,且地区分现20-49例病例,且地区分分布较集中;或一个集体单布较集中;或一个集体单位布较集中;或一个集体单位位5天内发现30例以上病例 5天内发现20至29例病例 5天内发现5至19例病例
流行性脑脊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20至29例病例 跨县(市、区)范围内出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10至1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范围内出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3至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出现局部
髓膜炎 现30例以上病例 流行性感
跨市(地)范围内出现较
冒 大流行或发现新亚型流行。 现流行。 现流行,涉及大部分乡镇。 爆发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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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300例以上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100至199例病例或一个现200至299例病例
上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40至99例病例或一个集病例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集体单位5天内发现30例以体单位5天内发现10至29例
流行性出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6-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3至5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1至2例病例
血热 现10例以上病例
钩端螺旋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20至2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10至1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2至9例病例
体病 现30例以上病例 乙型脑炎及其他病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10至1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5至9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2至4例病例
现20例以上病例
毒性脑炎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
疟疾 现20例以上病例或发现恶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15至19例病例或发现恶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10-14例病例或发现恶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现5至9例病例或出现有本地续发病例或发现恶性疟疾输入病例
性疟本地续发病例5例以上 性疟本地续发病例3至4例 性疟本地续发病例1至2例
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在本县范围内,5天内发
登革热 现10例以上病例 现6至9例病例 现3至5例病例 现1至3例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出现肺炭
炭疽 疽病例或5天内发现2例及
以上炭疽病例 本县范围内发现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病例或疑似病例
本县跨乡镇发现炭疽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炭疽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炭疽疑似病例
脊髓灰质炎
在本县或乡镇范围内,在
麻疹
本县大部分乡镇出现麻疹的暴发流行
一个麻疹最长潜伏期内发病超过当地历史一般流行年的平均水平
白喉
县(市、区)范围内发现白喉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本地感染病例或5天内发现2例以上外省输入病例
县(市、区)范围内发现白喉疑似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发现1例外省输入病例
在本县范围内,日发病60例以上
一个乡村或一个集体单位在一个麻疹最长潜伏期内发生2例以上病例,但未达到暴发水平 急性血吸虫病 急性出血
性结膜炎 在本县范围内,日发病40至59例
在本县范围内,日发病20至3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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