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监理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以安全方式安全用电,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追求最大限度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 2、对施工现场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检查。
(1)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3)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
非电工人员严禁进行电工及电工维修作业;电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电工器具,严禁徒手或使用可导电物进行挂接、虚接等违章作业;
(4)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电气装
置和保护设施进行运转前检查,严禁带“病”作业; 3、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
(1)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是否与“临
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
致;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 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
力系统,必须符合;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定期检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及参数测定记录表; 6、在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中,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处理,
并履行复查;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的检查要点: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室内设置防火砂箱和专用消
防器材。
8、施工现场对外电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检查要点:
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
架具、材料等其他杂物,在建工程(含脚手架 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3.1
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手技术人员各专职安全人员防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3.2规定,且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
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3.2
3 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等存放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
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的检查要点: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
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 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
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 ,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 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 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 PE线 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 线处,引出形成 局部TN-S 接地保护系统。
(3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严禁断线。 (4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
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5)在TN 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
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压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TN 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10、施工现场配电箱及电气元件设置的检查要点:
(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是否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 46—2005)要求。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
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