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规定律师
收费标准指导价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广东省司法厅规定律师收费标准指导价 (单位:人民币)
省物价局、司法厅(粤价【2006】298号)文件的规定,律师服务指导价如下: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 80-150元/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 100-30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 200-500元/件 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件 1、声明、启事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 500-2000元/件 2、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文书等 1000-3000元/件 3、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 1500-4500元/件 4、民事合同、契约等 2000-5000元/件 法律文件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另收工本费。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 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四、民事、商事、行政诉讼: 1、不涉及财产: 3000—20000元 2、涉及财产: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标的额 速算公式 5万元以下部分(含5万元) 免加收 基础费用 5-10万元(含10万元) 8% (标的额-5万)×8%+基础费用 10-50万元(含50万元) 5% (标的额—10万)×5%+4000+基础费用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4% (标的额—50万)×4%+24000+基础费用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3% (标的额—100万)×3%+44000+基础费用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 (标的额—500万)×2%+164000+基础费用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1% (标的额—1000万)×1%+264000+基础费用 5000万元以上 0.5% (标的额—5000万)×0.5%+664000+基础费用 五、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不涉及财产的一般法律事务 1000-50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