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室工作计划
篇一:B超室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B超室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一、 来本室检查的患者须持本院医生所开申请单,各种 检查应先送申请单、登记、预约,按序进行检查。住院病人 请提前预约,预约后持申请单方可进行检查,急诊病人特殊 情况例外。
二、 申请单须详细填写,不得缺项。申请单应写清患者 姓名、年龄、病因、病史、症状、体征及临床诊断意见和检 查目的等。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尽早予以安排检查。危 重病人受检应由医护人员和家属陪同。
三、 申请医师应嘱受检患者按要求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 作,如检查腹腔消化系脏器的患者
,必须于检查前禁食、禁
水8-12小 时,泌尿系及妇产科检查必须适当充盈膀胱后方 可进行检查。(检查前一小时饮水
1000-1500ml。)
四、 被检查者请自觉在过道等候,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 入机房和在门前围观,大声喧哗,请保持安静,不随便乱扔 垃圾及随地吐痰。
五、 进入本室须更衣、 换鞋。室内禁止大声喧哗、 走动 请关闭手机,以保持室内安静,受检者和非本室人员未经允 许不得擅自入内。机器工作时注意保持并调节最佳温度,以 延长使用寿命和提高诊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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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检查完毕要及时准确地写出报告,一般不超过 小时,如遇疑难病例,应与申请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或主动随诊复查。必要时与上级医院联系会诊。
七、 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各种检查记录应完整、准确建 立档案,妥善保管,并建立必要制度,防止资料丢失。住院 阳性病人须定期随访及与手术结果对照。
八、 各种仪器设备应做到定人管理、定期检修、保养, 清洁。仪器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各种仪器操作规程,认真执 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按时检测,保证运转灵敏正常。非本 科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器,以确保机器使用安全。 未经医院和科室同意,一律不得随意将设备转借他处或他人 使用。
九、 经常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室内饮食、吸烟。不得 随地吐痰,舌L扔纸屑杂物等。不得随地倒水和腐蚀剂,不得 在室内放置私人物品及洗凉衣物等。
十、如有损坏本室公物、设备一律按照规定赔偿。
十一、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教学科 研工作,按时给进修人员进行讲座辅导。
十二、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 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孕妇B超检查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 相关法律法规
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 终止妊娠。确需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到指定的医疗 机构进行诊断,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出具医 学诊断结果。
二、 对孕妇进行 B超检查,进行孕妇 B超检查时,必须 有两名以上医师在场,并在孕妇
B超登记本上实行双签字。
三、 建立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做到如实填写、整洁、 清楚、不涂改。所有的 B超应登记备案,有专人负责。
四、 B超室门口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醒 目标牌,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号码。
五、 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一经查实,将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母 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给予处 罚。
篇二:B超室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B超室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了解仪器的性能和安全使.用的 方法。2 认真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捉窩 技术素质。3 检心询要心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检查部位
及临床要求,认真仔细地进行检查。
4 除熟悉超声技术外,对其他影像诊断知识亦应有所 了解。5
报告单卩写规范,做好存记丄作心
6 染。
传染病病人检查斤必须及时进行消毒,阶止交叉感
篇三:B超室管理制度 B超室管理制度
一、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以及个体 诊所,应
将所购超声诊断仪的类型、数量以及使用人员报市计生 局和卫生局登记备案,凡报废不能使用的 销。
二、 凡使用B超的单位必须制定 B超使用规范,明确 检查使用
范围,指定使用范围和使用时应遵守的纪律等。
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医技人员应严格遵守《执 业医师
法》和有关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施行终止妊娠手 术的管理制度,对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 妊娠的应予拒绝。在超声诊断科室要制作醒目、规范、长期 的“禁止胎儿性别鉴定”警示牌。
四、 医学上确有需要作胎儿性别鉴定的,应由实施机 构三人以
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并到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
B超要到备案处注
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去的医学证明,上报市计生局登 记同意后方可鉴定胎儿性别。
五、 对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时严格
查处,给予有关机构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相应的 行政处分,并通报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 责任。
孕情监控制度
一、 各乡镇处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 构和村卫生室、服务室及个体诊所,必须建立孕情检查和跟 踪管理制度以及随访服务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范围。
二、 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孕妇和政策外怀孕的孕妇实行 个案管理,并纳入计生办统计例会制度内容,
逐月上报孕情
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每 月做好孕情随访服务,切实搞好孕情全程监控管理。
四、 为确保孕期管理到位,当年重点对象的“三查” 率必须达到100%。
五、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都 必须及时填登上报《孕情跟踪随访登记表》。 有奖举报制度
一、 市计生局和乡镇处区计生办,都要建立有奖举报制 度。 二、 各乡镇处区和村(居)委会都必须设立举报箱和举 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