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增强高层次人材创新能力的培育,提高研究生培育质量,鼓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的研究工作,并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奠定基础,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章 评 选
第二条 评选原那么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挑选、宁缺勿滥”的原那么进行。
第三条 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和应用前景。
2.在理论或方式上有重要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3.取得冲破性功效,达到国际同类学科或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或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4.论文材料翔实,推理周密,行文流畅,表达准确,能反映学位论文作者的严谨学风和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5.在本学科国际或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必然数量的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我校为第一签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信作者);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取得较高学术奖励;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范围内,有必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有必然的应用价值,具有必然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2.在理论、方式或实践上有所创新。
3.论文材料翔实,推理周密,文字表达准确。
4.在本学科国际或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的学术论文(我校为第一签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信作者);或取得较高学术奖励;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
第四条 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每一年6月份进行。评选范围为本学年度内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即前一年9月至昔时6月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答辩前已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能参加评选。
第五条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公布级,并以中文撰写。 第六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每一年评选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不超过10篇。推荐名额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不超过评选指标限额的3倍下达至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照限额向学校推荐。
第七条 评选程序
(一)学位论文作者提出申请,导师推荐,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提交学位论文和有关附件材料。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照申请者在校期间取得的与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的相关功效、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及答辩结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形成初评入选名单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确信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初步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信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