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标准 1998年11月
实用文库汇编之分类编号:43113 德国标准 2002年9月
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第2-78部分:试验 试验Cab:稳态,湿热
(IEC 60068-2-78:2001)德文版标准:EN 60068-2-78:2001
替代标准:
DIN IEC 60068-2-3:1986-12 DIN IEC 60068-2-56:1990-7
参见实施日期
(其余两国文字。略)
欧盟标准EN 60068-2-78:2001具有德国标准相同的效力。
实施日期:
EN 60068-2-78标准于2001年10月1日起开始生效。
同时,DIN IEC 60068-2-3:1986-12和
DIN IEC 60068-2-56:1990-07标准将继续使用到2004年10月1日。
德语版前言
本欧盟标准由德国DIN标准委员会和VDE德国电气工程技术委员会的DKE德国电气电子信息技术标准委员会第K131 工作组“环境条件,环境分类和检验”编辑组编辑而成。
标准的内容曾以DIN IEC 104/73/CD:1998-12标准的型式予以公布。
本标准所包含的IEC标准内容由TC 104‘环境条件,环境分类和检验’编辑组编辑而成。
IEC委员会做出决定:在2006年之前,这一部分内容不做修改。届时,将由IEC委员会针对这一部分内容做出决定: - 确认 - 收回
- 由新标准代替 - 修改。
续接第2页 和EN标准7页
德国DIN标准委员会和VDE电气工程技术协会电气电子信息技术委员会
DIN 德国标准化研究所 各种形式的复制和节录必须征得柏林DIN标准化协会的许可 零售和预订:VDE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或零售:Beuth出版有限责任公司,柏林,10772
(左侧竖排文字:德国大众汽车集团公司, 各种型式的复印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参考文件号:DIN EN 60068-2-78:2002-09 Preisgr.08 VDE合同编号:2508
(右侧竖排文字:使用标准之前请首先检查标准的有效性!)
德国标准 1998年11月
DIN EN 60068-2-78:2002-09
修改:
与DIN IEV 60068-2-3:1986-12和DIN IEC 60068-2-56:1990-07标准相比较,本标准有下列改动:
a) 吸纳了上述两个标准中的有关内容,完全接纳了IEC 60068-2-78标准的内容。 b) 重新编辑了EN 60068 标准。
替代原标准:
DIN 40046-5:1960-06,1975-02 DIN EN 60068-2-3:1986-12 DIN EN 60068-2-56:1990-07
德文版附件 (非强制性)
与欧盟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关系
对于没有注明版本日期的标准引用(没有注明版本日期和没有注明应用版本的标准文字、表格和图表)等以最新的有效版本为准。
对于注明版本日期的标准引用以所引用的标准版本为准。
由国际标准引申出来的德国标准之间的关系以相应的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为准。例如: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60068被欧盟CENELEC欧洲电工委员会引申为EN 60068标准,又被德国标准化组织引申为DIN EN 60068标准。
1997年时,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对其标准的编号规则进行了修订。迄今为止使用的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编号都增加了60000。因此,原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IEC 68变成了现在的IEC 60068。
德国标准 1998年11月
欧盟标准
(其他两国文字)
ICS 19.040;29.020
EN 60068-2-78 2001年10月
德文版标准 环境检测
第2-78部分:检验 检验内容:湿热,恒定的 (IEC 60068-2-78:2001)
(其他两国文字)
本欧盟标准已于1997年11月23日经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通过。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国坚持认为,要履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行动规则,把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标准不加改动的纳入欧盟成员国的国家级标准中。
通过向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的总秘书处或者在每个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成员国进行咨询,可得到最新的将本欧盟标准转换为国家级标准的国家名单。
本标准有三种官方版本(德语、英语、法语)。总秘书处参与的、由欧盟成员国通过自行负责翻译成本国语言的标准与欧盟官方公布的标准具有同等的效力。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是指比利时、丹麦、德国、芬兰、法国、希腊、爱尔兰、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奥地利、葡萄牙、瑞典、瑞士、西班牙、捷克和英国的国家电工技术委员会。
CENELEC
欧洲电工标准委员会
总秘书处:rue de Stassart 35(街道),B-1050(邮编)布鲁塞尔
? 在世界范围内,本标准任何形式和方式的使用权归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国所有-1998年,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参考编号:EN 60068-2-78:2001D
EN 60068-2-78:2001
德国标准 1998年11月
前言
国际电工委员会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IEC/CENELEC共同主持下,本欧盟标准的文字部分104/207/FDIS,由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TC 104工作组“环境检测,分类和检测方法”工作组起草,第一版以IEC 60068-2-78的型式公布的内容,由CENELEC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委员会以EN 60068-2-78标准的型式公布,并将于2001年10月1日起开始生效。
并确定了下列执行时间阶段:
- 欧盟国家以本国标准的型式接纳该欧盟标准,
或者认同该欧盟标准为本国标准的最迟日期为: (dop)2002年7月1日 - 欧盟各国与本欧盟标准相冲突的本国标准最
迟失效日期为: (dop)2004年10月1日
附件中标注有‘标准性的’内容属于本标准的内容。 附件中标注有‘非强制性的’内容仅提供相关的信息。 在本标准中,附件ZA属于标准性的。
附件ZA将由CENELEC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委员会随后补充。
认可说明:
CENELEC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委员会对国际标准IEC 60068-2-78:2001的文字未做任何改动即以欧盟标准的型式予以公布。
德国标准 1998年11月
EN 60068-2-78:2001
1:适用范围
IEC标准的这一部分内容提供了一种检测电气产品、部件或者仪器设备是否适合于在高湿度环境条件下进行运输、存储和使用的方法。这是一种在恒定温度条件下高空气湿度对电气产品影响的检测方法,可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在被测零部件上出现结露。
这种检测要求采集大量高清晰度的温度、空气湿度和检测时间数据。检测即可在发热的电气部件上进行,也可在不发热的电气部件上进行。
该检测方法即适合于大型仪器,也适合于小型的仪器;或者由于预热调整的时间问题和建造合适的、保证规定检测条件所不允许时在检测室之外用复杂的管道、电缆连接起来的检测设备对电气部件进行的检测。
2 应注意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中引用了下列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在注明标准版本日期的引用处,版本日期之后的新版本或者重新编辑的版本无效。但我们建议:在使用本标准时应尽可能的检查是否有最新版本的下列标准。对于没有注明版本日期的标准以最后有效的标准版本为准。ISO和IEC等标准化组织的成员制定了有效国际标准的目录。
IEC 60068-1 基本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则和导则.第1次修订
IEC 60068-2-2 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第2-2部分:试验 试验B:干热
3 一般规定
在进行此项检查时,被测样件应放检测设备中;试验室(箱)和被测样件的温度与实验室温度相同。
检测设备内的条件应根据第5章中关于试验强度要求进行设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要求规定的条件。
由于散热被测样件附件的温度条件和湿度条件可能与规定的检测值有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它们的检测应按照户外空气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参见IEC 60068-1标准中4.4和4.6.2的规定)。
4 检测设备
检测中使用的检测设备是一个试验室(箱),其结构必须:
a) 实验室(箱)中检测空间中的温度和湿度应能利用检测传感器进行监测。具有散热性能
的被测样件应按照IEC 60068-1规定的位置放置。
b) 在考虑了被测样件对检测室(箱)的影响后,保证检测室(箱)中检测空间的温度和相
对湿度符合规定数值的要求。第5章中有关温度差异的规定包含了检测误差和常规的温度变化。
实用文库汇编之EN 60068-2-78 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