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智能与信号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
理制度》
第一 条 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基金及访问学者基金,重点支持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预期有重大突破和具有广阔应用背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重大项目的申请,鼓励学科交叉、研究方法和技术思路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项目申请,并要具备详细组织实施计划。
第二 条 实验室根据发展需要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定期制订并发布课题指南,申请者必须按照“课题指南”要求进行课题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第三 条 获得实验室批准立项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填写项目任务书,内容包括:项目总体目标、实施计划、工作进度等,每个部分都要深入、细致,实验室将依据项目任务书分阶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四 条 如果课题无法按期完成或因无法控制原因要求中断的,需向实验室提交书面报告,并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中断课题的经费余额应交还实验室。
第五 条 实验室定期检查立项资助的全部课题,包括科研工作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每个课题必须按实验室要求,提供报告及发表论文复印件。必要时应向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报告研究工作进展及所取得的成果,由学术委员会对其学术水平及应用价值作出评价,并决定是否继续予以资助。
第六 条 批准后的项目任务书、完成时的工作总结报告及执行项目中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鉴定、论文、论著、申请专利、获奖情况等应及时提交办公室存档。
第七 条 实验室立项的开放课题项目及访问学者项目经费由各课题负责人规划使用,并严格依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审批使用,使用金额不得超出年度实际划拨的总金额。年终审核,专款专用。课题结束时,剩余经费归实验室支配。
第八 条 实验室资助立项的经费使用范围:
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计算、测试、分析费等;
2、学术活动费,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会议、科学考察费等; 3、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工作的差旅费和住宿费等; 4、管理费(每个课题不得超过5%)。 第九 条 研究成果的归属: 1、论文的署名办法:
由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论文发表时以本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 本实验室名称署名格式:
计算智能与信号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安徽大学)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肥西路3号安徽大学 邮编: 230039
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Computing & Signal Processing ( Anhui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2、成果归属:
由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所有;
研究者自带课题及经费在本实验室完成的课题,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
所在单位共有。
计算智能与信号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