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 论文 10篇
【篇一】
[提要]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已成为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本文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基础上,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发展方向、制约因素等进行梳理,并分析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社区养老服务;老龄化;研究综述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严重问题。我国从2000年开始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虽然进入的时间比较晚,但是老龄化的增长速度却快于经济发展速度,呈现“未富先老”的特征,这使得我们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养老服务业就是其中重要的方面。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渐弱化以及机构养老的严重缺乏,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养老模式,它能够有效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成为重要的且符合农村老人需求的养老模式。
2014年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共有31.1万个,覆盖率达到45.5%;其中仅社区服务中心就有23,088个,比上年增加了4,074个。而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仅有10.9万个。随着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视,近几年学术界也对此进行了许多的研究。
二、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
社区养老已发展成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无论是政府还是学术界都承认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如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不仅可以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还能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王莹、王雪、曹煜玲)。但是,学者们的研究大
都集中在强调社区养老服务的优势上,如果仅仅将社区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依托”来定位,就固化了家庭、社区和机构养老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地位,排除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在社区中的地位,使得很多老人在社区中无法享受到机构式的专业化养老服务。因此,魏娅(2012)指出社区养老服务急需创新,需要突破对社区的原有定位,构建社区养老服务的新格局,使老年人在社区中不仅能够享受到家庭式的养老服务,而且能够拥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资源。
三、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研究
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学术界存在争议较多无外乎社区养老应该是纯福利性的还是应当以福利性和盈利性相结合两个方面。一种观点认为,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弱势群体和一些困难家庭的养老需求,因此在整个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过程中,应当以福利性作为它的根本出发点,这个过程不应该包括商业性服务;另一种观点认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社区养老服务的对象要从为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局部养老向为所有老年人服务的养老方向转变,应当保障广大居民的基本需要,社区养老服务不是慈善救济,要想让社区养老健康持久的发展,那么它的服务就不能仅仅是无偿的,而应该是有偿至少是低偿的。王辅贤认为,社区养老服务不是慈善事业,应当建立一个有偿、低偿、盈利与非盈利等集合多种形式的服务体系,以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发展。
李学斌则认为这是一个本质属性的问题,社区养老的本质是福利性的,但是供给方式是可以产业化的,即由政府作为第三方从提供者那里购买服务,以此来扩充社会福利供给的规模、提升服务的质量。目前,我国实行的相关政策很多都是基于这样的定位。2015年2月份,民政部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
发挥政府作用,将逐渐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养老服务发展工作中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评估认证等方法,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家政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或企业,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
由此可见,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纯福利性的观点越来越站不住脚跟,这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而且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同时也阻碍了这一服务事业的资金获取。社区养老服务应该是福利性与盈利性相结合的,这是社区养老服务获得长久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四、社区养老服务与老年人需求研究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就必须充分了解老年人的需求。由于大城市经济发展较快,人口老龄化严重,因此多数学者的研究都集中在这些经济发达地区。对于老年人的需求,研究者研究的角度不同,获得的结论也不同。
钱雪飞(2009)等运用标准化访谈法,通过1,440份调查问卷和160位老年人访谈,发现解释变量不同,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就有不同的解释关系。医疗卫生服务、宣传情况仅对城市老年人需求有解释性关系,而领导是否关心老年人、有无活动中心以及志愿者情况则仅对农村老年人需求有解释性关系。
王晓峰等从经济收入、健康医疗和休闲文娱等方面分析长春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发现,老年人的性别、居住类型、代际关系和受教育水平是影响其养老服务需求的主要因素,老年人的居住类型决定了他们的经济需求,独居老年人对经济的需求比非独居的老年人大,依靠外在经济支撑的水平更大;女性老年人患一种疾病的概率是男性老年人的0.64倍,患多种疾病的概率比男性老年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