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期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为合理控制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防止医疗器械的过期失效,
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保障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标明有效期的器械,验收员要核对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否与验
收凭证一致;验收凭证上没有注明的,验收员要注明。 三、保管员在接到入库清单后,应根据单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对商
品进行核实,如发现实物效期与入库单效期不符时,要及时通知验收员核实,入库后,效期产品单独存放,按照效期远近依次存放。
四、在医疗器械保管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有效期限,随时检查,发
货时要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号发货”原则问题,防止过期失效。
五、公司规定,距离有效期差6个月的医疗器械定为近效期医疗器
械,对近效期医疗器械仓库每月应填写医疗器械近效期催销报表,通知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六、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报废时,要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程序和
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并要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质量不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或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的要求,包括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二、质管部是负责对不合格医疗器械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部门,做
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如因主观原因导致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流通渠道,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的处罚。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
(一)质量验收人员在验收的过程当中发现的外观质量、包装质
量不符合要求的或通过质量复检确认为不合格的;
(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公报品种、通知禁售的品种,
并经公司质管部核对确认的;
(三)在保管养护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淘汰及其他有质量问
题的医疗器械;
四、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报告:
(一)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区,
报质量管理部,同时填写有关单据,并及时通知供货方,明确退货或报废销毁等处理办法。
(二)在养护检查及出库复核中发现,应立即停止销售,经质管
部门确认后,按销售记录追回售出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放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挂红牌标志
(三)药监部门检查中发现的或公布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要立即
进行追回,集中置于不合格品区,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处置。
五、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一)凡属报损商品,仓库要填写不合格医疗器械报告单,质管部审核,并填写报损销毁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照规定在质管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二)发生质量问题的相关记录,销毁不合格品的相关记录及明
细表,应予以保存。
六、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应严格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程序执行。
医疗器械退货质量管理制度
一、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由验收员凭业务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
并将退货存放于退货区。
二、验收人员按正常的购进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后,做好“销货退回
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记录内容:验收日期、退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注册号、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数量、质量情况、经手人等)。
三、退回医疗器械与原发货记录相符的,报业务部办理冲退;不符
的要通过业务经理及质管部处理。
四、销货退回医疗器械内外包装有破损或有污染,不能入库销售,
采购员应根据质管部门意见及时与供货方联系或作其它处理。 五、判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应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后,将医疗器械
移入不合格品区存放,并按不合格品程序处理。
六、非质量问题且内外包装完好退货,经验收合格后,按采购医疗
器械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继续销售。
七、购进医疗器械退货(即采购退出)由采购员和供货方联系并同
意后办理退货手续。
八、医疗器械退回、退出均应办理交结手续,认真做好退货的有关记录,按要求保存退货记录。
医疗器械质量跟踪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质量跟踪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销售部门协助
进行。且应加强对无菌器械的质量跟踪。
二、质量跟踪应做到从采购到销售能追查到每批商品的质量情况。 三、质量跟踪从采购工作开始,从购进验收记录、到销售出库记录,
对售后质量跟踪可采用信访(写信、传真、电话),走访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由销售部门负责。
四、质管部门负责资料的分类汇总,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
件信息。
二、各业务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经营的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的信
息。上报给质量管理部门。
三、 质量管理部门集中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对经营品种做出调整,
提醒业务部门注意。
四、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严重,在考核中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