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关于金融助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17]11号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02 【实施日期】2017.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关于金融
助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关于金融助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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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助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核心,是嘉兴经济发展的根基。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水平,是嘉兴建设制造业强市的有力支撑。为全面贯彻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 》(银发〔2016〕42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嘉兴行动纲要>的通知》(嘉政发〔2016〕14号)要求,加大金融对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领域的投入力度,促进我市制造业转型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加制造业信贷有效投入,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一)积极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要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经营理念,聚焦实体经济主战场,把支持制造业发展作为金融服务的重中之重。要将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制造业贷款专项管理办法,合理配置行内信贷资源,对符合条件和风控要求的重点制造业企业做到“应贷尽贷”。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联合相关部门制订出台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专项考核办法,从制造业贷款增速和占比、有效需求挖掘、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建立制造业贷款按月统计通报制度,对制造业信贷持续下滑的地区和金融机构进行专项督查,着力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加大制造业金融服务力度。力争到2017年底,制造业贷款同比增速由负转正,制造业贷款同比净增额由负转正,制造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达到40%,制造业企业授信占全部授信比重达到60%以上,制造业企业申贷获得率达90%以上。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于3月底前制定2017年制造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具体目标 2 / 3
和计划(加盖单位公章),报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备案。
(二)扩大制造业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各类制造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IPO、新三板挂牌、浙江股权交易市场交易等方式,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力争2017年新增制造业股份制企业80家,新三板挂牌20家,境内外上市5家,制造业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达到150亿元。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筹集兼并重组资金,有效降低兼并重组企业债务负担和杠杆率。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吸引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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