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6.0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全套文件合集(管理手册+45个程序文件)2018版
责任商业联盟(RBA,即前电子行业公民联盟[EICC])的行为准则旨在建立各种标准,以确保电子行业或以电子产品为关键要素的行业及其供应链的工作环境安全,员工受到尊重并享有尊严,且经营活动符合环保和道德要求。
本准则所指电子行业包含为生产电子产品而设计、营销、制造或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所有组织。电子行业的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自愿采用本准则,并应用到其供应链和转包商中,包括合同劳工的提供商。 要采用本准则并成为参与者(“参与者”),企业应声明其支持本准则,并积极按照本文所述管理体系与本准则及其标准保持一致。 参与者必须将本准则应用于整个供应链。参与者还应至少要求其下一级供应商认同并执行本准则。
采用本准则的基础是理解企业的所有活动必须完全遵守其经营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规范和法规。1本准则鼓励参与者除了遵守法律,更要积极了解国际公认的标准,从而承担更多的社会和环境责任并遵守商业道德。与《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相符,本准则中的条款来源于几个主要的国际人权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以及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承诺在本行为准则的持续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定期征求利益相关RBA 者的意见。
本准则由五个部分组成。A、B 和 C 部分分别概述了劳工、健康与安全以及环境的标准。D 部分描述了与商业道德相关的标准;E 部分概述了监管遵守本准则的合宜管理体系所需具备的要素。 1本准则无意创造新的和额外的第三方(包括员工)权利。 A. 劳工
参与者承诺按照国际社会公认的准则维护员工人权,并给予其尊严和尊重。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外籍劳工、学徒、合同工、直接雇员和任何其他类型的员工。本准则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部分公认标准(载于附件中),这些资料亦可作为附加信息的有用来源。 劳工标准为: 1) 自由择业
不得雇佣被强迫、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或受契约约束的劳工、非自愿或剥削性质的狱中劳工、奴隶或贩卖人口。这包括不得以威胁、暴力、胁迫、诱拐或劳工及服务欺诈等手段运输、窝藏、招聘、转移或接收人员。对于员工在工厂内的行动自由及进出公司提供的场所,不应设立不合理的限制。作为雇佣流程的一部分,在员工离开原籍国之前,必须以员工的母语向员工提供书面雇佣协议,其中包括对雇佣条款和条件的说明。而且在员工到达接收国后,除了为符合当地法律和提供同等或更好的条件而作出的变更外,不得改换或变更雇佣协议。所有工作均须出于自愿,员工可自由地随时离职或终止其雇佣关系。
没收或拒绝员工获得隐藏、雇主和代理不得扣留或以其他方式毁坏、. 他们的身份证或移民文档,如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许可,除非法律要求保留此类证明。员工无需为其受雇而向雇主或代理支付招聘费或其他相关费用。如果发现员工支付过任何上述费用,应将该费用返还给员工。 2) 未成年员工
在生产的任何阶段均不得使用童工。术语“儿童”是指任何未满15 岁、或低于完成义务教育年龄,或低于该国家/地区的最小就业年龄(以这三者中最大者为准)的任何人。支持遵守所有法律和法规的、合法利用工作场所的学习计划。不满18 岁的员工(未成年员工)不得从事可能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参与者应通过合理维护学生工记录、对提供学生工的教育合作伙伴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并根据法律法规保护学生工权利,以确保对其进行适当的管理。参与者应向所有学生工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培训。如当地法律未作规定,学生工、实习工和学徒工的工资应至少达到履行同等或类似岗位的初级员工的工资水平。 3) 工作时间
商业实践研究表明,员工过劳与生产力下降、离职率升高、伤病人数增加等情况明显相关。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而且,除非紧急或异常情况,每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不应超过60 小时。员工每七天应至少休息一天。 4) 工资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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