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及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监理部对本监理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各自工作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为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监理部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
三、督促各承包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增强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摒弃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四、全体监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行业、省市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及时传达上级业主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管理文件。
五、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防灾、抢险、消防、卫生、临时用电、机械作业、高空作业、隧道爆破、交通安全等管理制度。
六、监理部把安全监理作为日常监理的工作容之一,监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对于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业主报告。
七、认真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开工报告,对于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理部不签发开工令。
八、承包人在施工之前,应配备必须的安全设施,包括标示牌、警告牌、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防护栏、消防灭火器材等其它有关的安全设施,在安
全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九、加强特殊季节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进行气象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提前作好针对恶劣天气的安全防工作。需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防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十、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及业主下发的其它施工安全规定的,监理部将按照《杭长高速指挥部施工安全奖罚办法》进行处罚。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时,监理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抢救受伤的人员,保护好事发现场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并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立即上报公司总部、业主和相关主管部门。
十二、加强与业主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业主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杭长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驻地办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保证本监理合同段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 全体监理人员以对国家、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方针。 三、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监理人员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各级监理人员在各自工作围和管理权限,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五、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对本监理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②、制订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③、建立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明确各级监理职责; ④、审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⑤、签发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整改停工通知和批准复工申请,并向业主报告; ⑥、认真审核安全施工技术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工程不得开工; ⑦、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整改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⑧、每次工地例会中,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议题。在监理月报中,要详实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⑨、负责批准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相关岗位责任,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⑩、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质量事故审理工作。 六、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审核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②、经常性巡查工地,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果断纠正违规行为;
③、检查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持证上岗; ④、详实记录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及时上报业主; ⑤、积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例会;
⑥、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及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规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⑦、协同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⑧、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和安全监理细则。 ⑨、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开工报告,对于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签字认可。
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将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
③、要经常抽查监理围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善于发现和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④、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合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控制。
八、驻地办后勤人员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执行驻地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 ②、积极参与驻地办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③、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驻地食堂、宿舍、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需立即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
④、驾驶员在每天出行前要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从工地回来后要对所驾驶的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
⑤、厨师要确保厨房和饭菜的卫生,过期变质的食物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
⑥、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需立即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例会和学习制度
一、安全监理例会制度
①时间:在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安全监理例会,如果现场问题较多或出现严重隐患,安全例会提前召开或增加频率。
②人员: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安全监理、各驻地监理现场组长、承包人分管经理、安全主管、安全员参加,必要时请各项目部兼职安全员参加。会议邀请项管部安全主管、项管部现场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
③容:一个工程月以来现场安全监督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④纪要:会议形成《安全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及时发至各现场监理组和承
包人,按会议形成的意见与要求,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同时抄报业主备案。
二、安全监理学习制度
①时间:监理部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学习,必要时增加学习频率。 ②人员:监理部全体人员。
③容:学习国务院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与法规,学习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学习有关安全的行业法规、地方法规。
④建立安全警示栏:在监理部和各现场监理组办公室,建立安全警示栏,贴安全事故法律、法规,贴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让每个参建监理牢记血的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监督与控制这根弦。
安全监理记录制度
①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现场安全动态,及时记录《安全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日记》须由驻地审阅签字。
②现场监理人员应随时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项记录在《工程监理日记》之中。 ③监理部建立安全监理管理台帐,具体台帐建档目录如下: 1)《安全会议记录》; 2)《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 3)《安全事故隐患督察通知书》; 4)《安全事故情况记录》; 5)《安全事故处理结果记录》; 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记录》; 7)《安全事故报表记录》; 8)《安全管理文件汇编》; 9)《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0)《安全管理责任书》; 1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