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处置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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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
十、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快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运行健全,进一步规范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保障和服务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为保证学校在大型活动中师生的安全,确保无事故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合200人以上公共场所举办的教育教学活动、会议、培训、学术报告、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 二、应对措施
1、活动申请时须向办公室、总务处提供以下材料,以备针对活动制定详实的安全预案,预案要在活动举办前12小时制定完毕:
(1)举办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内容、程序及现场状况; (2)参加人员的身份,人数及领导、来宾情况; (3)活动期间使用的证件样式及发放范围; (4)活动实施方案;
(5)政治方面要符合国家方针政策的要求;
(6)安全措施,包括可能发生的紧急状态的应急措施等。
(7)活动现场需办公室、总务处派人协助维持秩序的,应一并说明。 2、总务处要在活动举办的前一天,对活动举办场所的设施以及用电情况进行彻底的检修,严防因线路老化、裸露、短路等情况造成线路起火及触电事故。活动在晚上举行的,要有应急照明设备。
3、办公室、总务处要对活动场所及周围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疏散标志等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并在举办活动场所配备足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活动进行期间,疏散通道要全部打开,派专人负责,确保畅通。 4、在校园内露天举办的活动,参加人员在200人以上的,或活动主办单位认为现场需学校协助维持秩序的,办公室、总务处要派两人以上到现场负责维持秩序和治安。
5、活动主办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秩序等事宜,负责安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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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活动举办前与办公室、总务处联系,熟知办公室、总务处制定的应急预案,并向参加活动的人员讲解预案的实施步骤,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引导参加活动人员有序的疏散。 三、应急情况处理 1、踩踏事故:
(1)发生踩踏事故后,现场的活动主办部门现场教师要立即投入救援,疏散后续赶上的学生,尽可能地抢救被压在底下的人员,并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总务处报警。
(2)接到报警后,接警人员要迅速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学校所有部门前去营救,通知相关人员携带急救设备到现场营救。
(3)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一部分人员打开所有安全出口,首先要让学生不要慌乱,要组织学生有秩序的后撤,从别的安全出口外出。另外大部分人参与营救踩踏事故中的人员。
(4)医务人员要对营救出的受伤人员及时救治,伤势严重的要及时与市急救中心联系抢救。
(5)现场疏散人员将学生疏散出室外后,要指挥学生远离现场,为现场救援提供有序的环境。
(6)参加救援人员要从两个方向营救被踩踏人员直至全部救出。 2、停电事故
(1)停电发生时,活动主办要立即通知办公室、总务出,办公室、总务处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
(2)停电发生后,原则上活动应马上中止,另择期举行,活动主办部门现场人员要及时有序地疏散学生。若确实需要继续进行的,则利用备用电源进行。 (3)无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无法实用时,主办部门负责维持秩序的人员和现场安全保卫处人员应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不要慌乱,有秩序地按座位排次逐一离场。
(4)活动主办部门人员要在活动场所出口处指挥人员有序疏散,严防在此处出现踩踏事故。
(5)安全保卫人员要在楼梯口、安全出口处引导参加活动的人员有秩序涩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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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严防在此处发生踩踏事故。
(6)若发生踩踏事故时,按踩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 3、火灾事故
(1)火灾发生时,办公室、总务处应立即切断活动场所的所有电源,同时启用应急照明设备。
(2)安全保卫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办公室、总务处汇报,请求支援,要立即向学校领导及主管领导汇报,同时通知义务消防队前去疏散人群,组织灭火,并报火警。报警时,要说明详细地点,尽可能说明起火原因,并安排人到大门口等消防车,引导消防车。
(3)现场主办单位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首先要有序地指挥与会人员疏散,严防发生踩踏事故,再组织灭火。
(4)在疏散通道被锁或被封堵时,办公室、总务处人员或主办部门人员要用消防斧或其他工具打开通道,保证人员顺利安全疏散。
(5)现场保卫人员要利用现场的消防设施将火扑灭,或控制火势等待义务消防队和119火警支援。
(6)消防灭火车到校后,要引导消防车从最畅通的道路进入火灾现场,并帮助消防车找到最近最便捷的水源。 四、责任与奖惩
1、对在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2、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对违反纪律者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并给予纪律处分。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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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
十一、紧急情况疏散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避免在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来临时,惊慌失措,造成新的或更大的损失,有效预防群死群伤和损失巨大恶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紧急情况疏散预案。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陈景文 副组长:黄达和
成 员:雷权亮、黄国辉、黄汗强、梁慧伟、黄立韶、黄硕楚、马耀源 三、紧急疏散的判断标准
紧急疏散是在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来临时,为了避险,迅速将人员由危险场所撤往安全地域的行动。实施紧急疏散难度较大,其行动自身也极具危险性,特别是对学生而言。因此,不到紧要关头不可实施,而必须实施时则应当机立断。紧急疏散的决定由校长或值班校领导做出。 四、紧急疏散的信号及发布
紧急疏散的信号有广播、电铃和哨声三种:在电源和电铃系统可以使用时,宜采用广播和电铃信号,电铃信号为连续的两短一长声;在电源或电铃系统损坏或不便使用时,可采取哨音信号,哨音信号也为连续的两短一长声。信号的发布由决定紧急疏散的校长或校领导通知电教教师或体育教师实施,也可随机指定人员实施。紧急疏散信号从开始,应连续不断,直至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场所方可停止。
五 、疏散通道划分
1、上课期间疏散通道划分
上课期间紧急疏散通道以教室所在位置划分。各班级学生沿楼道上安全出口所指示方向顺楼道沿楼梯有秩序地下楼,由教学楼楼梯出楼到操场空地集合。注意不能在楼梯上拥挤,靠楼梯右边下楼,以免造成践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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