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湖祥置业有限公司
湖州中惠-卡丽兰房地产开发项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本)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
2011年10月
第一 总 论
项目由来
1.1.1项目背景及其实施的必要性
湖州湖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州中惠-卡丽兰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湖州市八里店分区BLD41号地块,即八里店经六路东侧,纬二路北侧所围地块。项目承办单位为湖州湖祥置业有限公司。
近年来随着湖州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城市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人们对居住环境和城市景观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八里店分区是湖州城市未来主要的的生活居住区,重要的高等教育基地和基础设施集中区,是湖州城市近期改造建设的重点区域和建设长三角最适宜人居城市的重要片区。湖州湖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州中惠-卡丽兰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八里店分区47-1号宗地。项目总用地59935㎡,总建筑面积约149870㎡,其中地上建筑119870㎡,地下建筑30000㎡,主要开发建设包括商业、住宅等用房。该项目总投资为34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000万元,建设期利息2000万元。该项目由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05021108314110124748,本地文号:吴发改经投备[2011]53号,准予备案。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本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湖州湖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州中惠-卡丽兰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湖州湖祥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进行了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及周围社会、环境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分析,依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 / T – 1993、、HJ – 2008、HJ/T 19-1997)中的有关要求,编制《湖州中惠-卡丽兰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评价标准
1.2.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湖州湖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州中惠-卡丽兰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地,位于湖州市八里店分区BLD41号地块,即八里店经六路东侧,纬二路北侧所围地块。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报告》,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功能类别为二类功能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湖州湖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州中惠-卡丽兰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地,位于湖州市八里店分区BLD41号地块,即八里店经六路东侧,纬二路北侧所围地块。根据 《湖州中心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2004 ~ 2020年)》中的“八里店分区污水规划图”,八里店分区区块内的污水应排入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的最终纳污河道为頔塘,根据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办发〔2005〕109号文,该水域功能类别为Ⅲ类水质多功能区。
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参照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第一排建筑面向经六路和纬二路(主干道)、北侧城市支路和东侧城市支路(次干道)一侧执行4a类标准,敏感点执行1类标准。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排放标准
湖州湖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州中惠-卡丽兰房地产开发项目将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八里店分区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八里店分区城市污水管网后进入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故生活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值。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GB18917-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2.废气排放标准
汽车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居民厨房烹饪油烟废气排放标准,参照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1) 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2) 营运期噪声
营运期本项目场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中的2类标准。
环境保护目标
湖州湖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州中惠-卡丽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主要保护对象是建设用地周边的敏感点。
环境保护目标为: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的最终纳污河道——頔塘八里店河段水质能保持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水平上;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能保持在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水平上;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保持在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水平上;
项目所在地敏感点为地块北侧35m处的八里店社区牡丹苑小区、西北侧60m处的八里店社区玉兰苑小区、西南侧 200m处的八里店社区桂花苑小区、南侧150m处的八里店社区幼儿园和南侧180m处的八里店社区玫瑰苑小区。见表1-1、表1-2所示:
表1-1 施工期主要保护目标
序号 1 2 类别 空气环境 地表水 保护目标 医院、住宅区 頔塘 保护范围 工程地块周边100m范围内 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河段 保护级别 符合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符合GB3838-2002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