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新城九路等市政道路工程
道路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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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空港新城新城九路等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四月
一、市政道路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
1、作业制度
施工作业执行文件:施工项目部下发的有效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文件、《市政道路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施工作业执行的强制性规范:《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2、适用范围
城市道路路基施工 3、工艺流程
标准试验 土方挖运 排水 路基放样 地表清理 边坡修理 排水系统 压实度检验 路槽平整压实 复测
路基土方开挖工艺框图
4、施工要求
4.1 施工准备
(1)施工前,应对道路中线控制桩、边线桩及高程控制桩等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当施工中破坏地面原有排水系统时,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3)施工前,应根据现场与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状况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交通疏导或导行方案,并实施完毕。施工中影响或阻断既有人行交
通时,应在施工前采取措施,保障人行交通畅通、安全。
(4)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路基土进行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CBR试验,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膨胀和膨胀量等试验。
施工准备 填料认可 测量放线 现场填料压实试验 清理掘除不适用材料 挖台阶或耕植重锤击实实验 土压实 压路机规格型(1)铺设填料 号及实遍数 晾干或洒水 (2)压实 选定参数 翻松 (3)检测 循环(1)、(2)、(3)工序道路槽底面 填料类别 路槽以下深度 压实度 (1)路堤 0-80cm ≥93% 80-150cm ≥90% >150cm ≥90% (2)零填或路堑0-30cm ≥93% 拣底修整 监理工程师认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路基填筑工艺框图
(5)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环境条件,修筑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应满足施工机械调运和行车安全要求,且不得妨碍施工。
(6)城镇道路施工范围内的新建地下管线、人行地道等地下构筑物宜先行施工。对埋深较浅的既有地下管线,作业中可能受损时,应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或挪移措施方案,并办理手续后实施。
(7)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施工工期和现场环境编制排水与降水方案。在施工期间排水设施应及时维修、清理,保证排水通畅。
(8)施工排水与降水应保证路基土壤天然结构不受扰动,保证附近建筑和构筑物的安全。
(9)施工排水与降水设施,不得破坏原有地面排水系统,且宜与现况地面排水系统及道路工程永久排水系统相结合。
(10)当采用明沟排水时,排水沟的断面及纵坡应根据地形土质和排水量确定。当需用排水泵时,应根据施工条件、渗水量、扬程与吸程要求选择。施工排出水,应上向离路基较远的地点。
(11)在细砂、粉砂土中降水时,应采取防止流砂的措施。
(12)在路堑坡顶部外侧设排水沟时,其横断面和纵向坡度,应经水力计算确定,且底宽与沟深不宜小于50㎝。排水沟离路堑顶部边缘应有足够的防渗安全距离或采取防渗措施,并在路堑坡顶部筑成倾向排水沟2%的横坡。排水沟应采取防冲刷措施。
4.2 土方路基施工工艺
(1)路基施工前,应将现状地面上的积水排除、疏干,将树根坑、井穴、坟坑等进行技术处理,并将地面整平。
(2)路基范围内遇有软土地层或土质不良、边坡易被雨水冲刷的地段,当设计未做处理规定时,应办理变更设计,并据以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4)路基填、挖接近完成时,应恢复道路中线、路基边线,进行整形,并碾压成活。压实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5)当遇有翻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当采用石灰土处理翻浆时,土壤宜就地取材。
(6)使用房渣土、粉砂土等作为填料时,应经试验确定。施工中应符合有关规定。
(7)路堑、边坡开挖方法应根据地势、环境状况、路堑尺寸及土壤种类确定。
(8)路堑边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或地层中夹有易塌方土壤时,应及时办理设计变更。
(9)土方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等因素结合土方调配,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
(10)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2)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3)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上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1的规定。
表3.1挖掘机、起重机(含吊物、载物)等机械
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m)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11)弃土、暂存土均不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正常使用与维护,且应避开建筑物、围墙、架空线等。严禁占压、损坏、掩埋各种检查井、消火栓等设施。
(12)填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方前应将地面积水、积雪(冰)和冻土层、生活垃圾等清除干净。 2)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最小强度值应符合表3.2规定。不应使用淤泥、沼泽土、泥炭土、冻土、有机土以及含生活垃圾的土做路基填料。对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可溶盐含量大于5%、700℃有机质烧失量大于8%的土,未经技术处理不得用作路基填料。
表3.2路基填料强度(CBR)的最小值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填方类型 (㎝) 路床 路基 路基 路基 0~30 30~80 80~150 >15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8.0 5.0 4.0 3.0 其他等级道路 6.0 4.0 3.0 2.0 最小强度(%)
3)填方中使用房渣土、工业废渣等需经过试验,确认可靠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4)路基填方高度应按设计标高增加预沉量值。预沉量应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共同商定确认。
5)不同性质的土应分类、分层填筑,不得混填,填土中大于10㎝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