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都府办发〔2008〕30号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建立和
政府信息网上录入情况的通报
区级各部门:
目前,区级各部门正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的网上建立和信息录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建立情况 (一)规范建立情况
截至3月31日,全区61个部门中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政务中心、新都供电局、区邮政局等部分单位规范建立进度较慢,其余单位均已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建立,并通过审核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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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未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建立完整的分类规范。
2、个别单位所建规范的名称与培训资料第36、37页中所列类别名称不一致。例如:将“财政信息”输入为“财政管理”等。
3、部分单位非最末一级子目录进行了“栏目类别号”、“维护模块”等栏目设置。
4、部分单位最末一级子目录的“栏目类别号”、“维护模块”未按照培训资料第36、37页各栏目所对应的内容进行填写。
5、个别单位所建立的规范中,在选择“进入本级政府目录”时,未按照《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备案和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编制情况通报》要求选择进入本级政府目录。
6、涉及C类规范有“办事指南”的单位中有部分未按照有关要求在“面向公民(或面向企业)”下建立下一级子目录(类别号见附件1)。
二、 网上信息录入情况
截至3月31日,43个部门(占总数70%)已开始政府信息网上录入、复核等工作,其中区经济局、区人口计生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发改局等15个部门信息网上录入进展较好,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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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地税局、区统计局、区工商局、区城管局、区科技局等10余个部门信息网上录入进度较慢。下面将各部门在填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信息录入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 信息公开指南(即:公开指南内容规范 A类) 1、个别单位在“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继续设置“获取方式”、“工作机构”等子栏目。因该栏目所选取的“维护模块”(即: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中已经包括其子目录中所有项目,故在“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下无需再设置下属子目录。
2、“主动公开程序”主要包括:①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汇总本单位的政府信息,经保密审查后提出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意见;②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批准;③按照各单位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中各栏目所确定的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
3、“主动公开查询地址”是指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所在地址。
4、“主动公开查询网址”:2008年5月1日以后,各单位所填报信息都将在“中国 成都”门户网站的“政府政务 信息公开”栏目所对应的区(市)县下的各单位信息中显示。具体网址可在5月1日后再行添加。
5、“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是指根据各单位职权应当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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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查询范围。(注:“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或其他企业、组织、法人根据自身需要向各单位申请未在规定中列明的其他政府信息)
6、“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主要包括:①当事人提出申请;②各单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拟提供信息进行审查;③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查批准后,按照当事人所要求的方式为其提供所需信息。
7、“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包括书面申请(样表见附件2)和口头申请(各单位需代为填写《XXX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备查询)。
8、“责任单位”和“复核单位”为所分配给各单位的名称,此两栏内容无需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
9、“信息索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条录入信息的索取号。 (二) 信息公开目录(即:主动公开内容规范 B类) 1、“机构职能”类别中,“工作职能”应按照区编办制发的“三定”方案中对各单位所确定的职能进行填写,“机构名称”应填写本单位具体规范的名称;“机构职能”栏目中应添加本单位职责及其内部科室和下属机构的名称、职责等内容(即本单位机构职能与内部科室和下属机构的名称、职责等内容作为一条信息上报)。
2、“主要领导”类别中应上传主要领导的数码照片。为提高上传速度、减少所占空间,其格式为JPEG,大小为100KB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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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件”类别的“文件正文”应为各单位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即各单位制定的对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除单位内部性文件、请示、报告、函等文件和保密文件外),录入内容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日期等;所上传附件格式应为各单位所制发的正式文件式样(包括文件的眉首、主体、版记等要件)。
4、维护模块类型为“公开目录-通用类”类别的正文内容,无需对文本格式进行详细设置,只需将文本内容在word中设置为“宋体”、“五号”字体,将内容复制粘贴到正文内容中即可;其附件上传参照“文件”类别执行。
5、各单位在填写“行政处罚”类别时,暂可从每个年度中选取2—5件具有代表性的行政处罚案例进行填报(注意:所填报信息中不能以“某某”代替具体单位名称或个人名字),若市上对此有新的录入要求另行通知。
6、有“行政复议”权的部门应将2003年8月以来所有行政复议分年度逐条录入。
7、各单位在录入“发展规划”类别时,如规划中有图形文件,请将图形文件格式设置为JPEG格式,如果文件较大,可将其拆分为多个小于2BM的文件,压缩后通过“上传附件”方式进行填报。
8、同属于一个栏目的不同事项信息,应分别通过“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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