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参观学习:即派往国内、外对先进企业、技术及市场进行考察、学习、实习。 (二) 培训方法
1、 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离职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组织实施;
3、 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办公室备案,将作为员工考核、奖励、提拔等根据之一。
(三) 由公司出资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的员工,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因给人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的,需按公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培训费用,具体办法详见《员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 四、 奖惩
(一) 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 对于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贡献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奖励项目:嘉奖、加薪、授予荣誉称号。
(三) 对于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过失错误者,给予处分。处分项目有:批评教育、警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一年内有三次警告,两次记过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 建立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业绩、培训、考核和
奖惩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动态管理,做为公司选拔人才的依据。
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一、 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一)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提出,报懂事会批准,部门经理一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
(二) 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 二、 员工升职 (一) 升职条件
1、 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
2、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 3、 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 (二) 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
2、 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 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4、 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 身体健康。
(三) 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
1、 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 2、 升任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批准; 3、 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三、 员工免职或降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1、 调任新职务的。
2、 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3、 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4、 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5、 其他原因等。 四、 员工的调配
(一) 调配权限: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
(二) 调配程序: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 员工的解聘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 1、 双方一致同意的; 2、 员工不能胜任
3、 员工自行提出变动工种或调整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 4、 员工患病1个月以上不能复工或经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 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 6、 其他原因。
(二) 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员工,可享受如下补偿: 1、 工作满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2、 工作满7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 3、 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发给一个半月工资; 4、 工作满2年以上的,发给二个月工资。 六、 员工的辞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 1、 认为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专长的; 2、 认为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
3、 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 4、 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 5、 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 员工的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将其员工辞退
1、 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2、 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 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 有贪污、盗窃、欺诈、赌博、腐化、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
5、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八、 员工的除名
1、 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2、 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 九、 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一) 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二) 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办公室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三) 反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四) 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五) 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或浮动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