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分标准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根据《贵州省“十二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确保我省“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省计划完成安全文化建设八项示范创建工程:即完成100个安全文化示范矿区建设,50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50个安全文化示范社区建设,50个安全文化示乡镇建设,100个安全文化示范校园建设,36个安全文化示范客运站建设,36个安全文化示范工业园区建设和一批安全图书工程的建设。同时,认真抓好安全文化“五个一批”创新工程建设,即创作一批安全文化产品、创新一批安全文化模式、打造一批安全文化载体、建设一批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成一批安全文化社区和园区。

二、活动机构

成立“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活动的具体开展。

主 任:李尚宽

副 主 任:叶文邦 黄小兵 姜世文

成 员:文 晓 李 彬 蔡润萍 何 艳 联系电话:0851—5514450 5510396

通信地址:贵阳市宝山南路564号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部署阶段(每年1月——3月)

各市(州)根据创建工作意见,全面发动,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认真进行安排部署。 2、培训学习阶段(每年4月——5月)

组织各市(州)参与安全文化建设八项示范创建工程的有关人员进行逐级培训,学习(以下简称《创建标准》)和兄弟省(市)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熟悉掌握创建条件和要求,特别是方案制定、指导实施、资料整理、申报评定等工作方法和程序。

3、实施创建阶段(每年6月——9月)

(1)制定方案。各市(州)要选择基础工作好的单位,指导帮助他们根据《创建标准》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

(2)指导实施。各市(州)要指导创建单位按照制定的方案开展创建工作,定期督导创建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创建省级、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打好基础。

(3)资料整理。各创建单位认真填写《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自评表》、《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申请表》及整理相关创建资料。各市(州)要按照《贵州省“十二五”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解表》下达的任务完成,指导辖区内的创建单位按申报条件申报。

(4)申报评定。各市(州)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原则,

对辖区内的创建单位按年度目标任务要求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含电 子版),统一报至省安全文化建设办公室进行评定。

4、验收评定阶段(每年10月——11月)

省安全文化建设办公室成立由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各市(州)上报的创建单位进行初审、专家审查、现场抽检、综合考评和网上公示等方式进行验收和评定。

5、表彰推荐阶段(每年12月)

组织召开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表彰获得省级各类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并对获得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安全文化示范社区”称号的单位,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推荐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加国家级评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全文化建设八项示范创建活动是推进我省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省安委办将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和年度八项示范创建工作指标任务,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责任书》,纳入年度省对各市(州)及省相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确保机构、资金、人员、任务到位。

2、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各市(州)要按照《创建标准》加强对创建单位的分类指导,开展创建培育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建设标准,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各市(州)要督促创建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

营造安全文化氛围,达到用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稳定,以安全促发展,实现用安全文化引领安全生产的目的。

4、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各市(州)要对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报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求获省级、国家级安全文化创建单位要持续改进,总结提高,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附件:1、贵州省“十二五”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解表 2、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标准

3、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申请表

二、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标准(试行)

填报说明:

l、《评价标准》 中评价指标分为3类指标,其中Ⅰ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2个;类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50个,满分300分;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5个,满分30分。 2、评分办法

(1)类二级指标不参与评分。

(2)每个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6分: 6分:该指标完成出色;

5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好; 4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较好; 3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但实施效果一般; 2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

1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但存在严重缺陷; 0分:该指标空白。

(3)每个Ⅲ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或6分。 3、考核办法

(1)Ⅰ类二级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企业,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2)Ⅱ类二级指标中高于3分(含)的指标个数少于30个,或低于(不含)3分的指标个数超过15个,或0分指标个数超过3个,不能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3)按得分的多少依次排序。

2do695rl5f4n25r6n29f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