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物业副组长立即安排轮休保安或根据情况抽调其他岗位人员到场,协助警察将闹事者带离现场,同时安排人员对相关领导进行保护。
(四)如出场停电事故,工程部负责人立即启动发电机,并通知物业工程关闭相关设备以保证活动现场用电负荷。应及时联系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售楼处正常用电。恢复电力后应在整个售楼处区域巡视一遍,检查有无掉闸、短路和其它故障,是否有设备、照明未关闭。
(五)出现火情时物业客服人员用消防广播通知客户不必惊慌并进行安抚,维护秩序的人员协助管理人员对售楼处工作人员和客户进行疏散,并维持现场秩序。物业副组长立即组织就近岗位人员和轮休人员用消防设备进行自救并对火情进行控制。如出现大面积火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事故处理后由物业部门进行拍照备案、清点损失;
(六)发生抢劫、车辆盗窃等刑事治安事件时拨打报警电话110,并设法制服案犯;案犯逃跑的,应及时记下案犯的人数、衣着、相貌、交通工具等特征,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全力协助开展侦破工作。
(七)开发副组长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摄像取证工作。同时观察事态发展以及有无受伤人员需要拨打120急救。
(八)营销部负责督促代理公司对自己客户进行疏导和安抚。
(九)物业组长负责事件记录归档工作。 (十)开发组长负责召开事后工作总结。 第三条 三号工作的处理。
发生一两人的言语煽动及过激行为,信息收集人员发现有人为在鼓动他人闹事,发生人员急病时。
(一)物业副组长及时赶赴现场对事件进行分析, (二)严密监视事态的发展,立即通知开发副组长安排相关人员收集证据录像、录音。
(三)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如无法控制立即通知开发副组长协调警力配合。
(四)营销部负责督促代理公司对自己客户进行疏导和安抚。
(五)发生人员急病事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六)如事态发展至二号工作立即通知开发组长。 (七)物业组长负责向组长汇报事件情况及做好事件记录归档工作。
第四条 四号工作的处理。
发生业主对活动有质疑,未购到心意房源或对现场服务质量不满意,车辆擦挂事故时。
(一)物业副组长及时赶赴现场对事件进行分析,
(二)业主车辆被擦挂,将肇事者挡下并立即用广播通知业主到场处理。
(三)通知营销部负责人安排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把自己客户带到隔离区域妥善解决。
(四)事件完成后物业副组长负责对事件进行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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