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站环保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检测点采样点设置方法 执行标准:GB50325-2010
一、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
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二、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
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氨、苯、TVOC的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三、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采样点应按受检房间面积确
定:
1、房间使用面积小50㎡时,设1个检测点 2、房间使用面积(50~100)㎡时,设2个检测点 3、房间使用面积(100~500)㎡时,设不少于3个检
测点
4、房间使用面积(500~1000)㎡时。设不少于5个检
测点
5、房间使用面积(1000~3000)㎡时。设不少于6个
检测点
6、房间使用面积超过3000㎡时,每增加1000㎡增设
一个检测点且不少于3个检测点。
四、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
梅花状均衡布点,并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位置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米、距楼地面高度0.8~1.5米。检测点、采样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室外空气相应值的样品采集点应选择上风向,选取适当地点的适当高度进行(注意避开污染源),并与室内样品同步采集。
五、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性有机物
(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六、民用建筑工程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
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房间的
外门窗关闭24h后进行。
七、检测单位应负责封闭被检测房间并记录封闭起始时间。
监督站环保检测室内空气中氡检测方法
执行标准:GB50325-2010 所用仪器:FD216环境氡测量仪 一、测量步骤;
1、仪器放在采样点处,打开仪器电源开关,预热15分钟。
2、按“时间”键,检查日期(年、月、日、时、分)。 3、按“本底”键,根据显示屏的提示,检查仪器的“本底”
和仪器“系数”。 4、按“预置”键,置入: 测量点号 01 充气时间 10分钟 测量时间 20分钟 排气时间 1分钟 5、按“点测”或“连测”键进行测量
6、测量结束后,如果需要打印,则按“打印”键,再
按“确认”键即可完成打印。
7、在测量过程中,如果出现低电压报警,屏幕显示“低
电压,请充电”时立即停止测量,并尽快用交流进行充电。
二、采样点的条件:
1、采样要在密闭条件下进行,外面的门窗必须关闭,
正常出入时外面门打开的时间不能超过几分钟。 2、采样期间内外空气调节系统(吊扇和窗户上的风扇)
要停止运行。
3、采样前12h或采样期间出现大风,应停止采样活动。 三、采样点的选择:
1、在近于地基土壤的居住房间内采样。
2、仪器布置在窗内通风率最低的地方,如卧室。 3、不设在走廊、厨房、浴室、厕所内。 4、在采样期间内采样器不被扰动;
5、采样点不在设在由于加热、空调、火炉、门、窗等
引起的空气变化较剧烈的地方;
6、采样点不应设在走廊、厨房、浴室、厕所内。
监督站环保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检测点采样点设置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