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北京工商大学803法学综合二2024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法学综合(二)第一部分 法理学大纲

2024年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入学考试

一、考试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本课程为法学专业基础课与核心课程,通过学习、考核使学生获得研习法律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为今后的研究生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二、课程内容和考核要求

法理学教学与考核重点在于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尤其关注当前法理学研究中的重点与热点问题。要求学生能通过学习打下牢固的理论底子,并具有一定的法学研究能力。其中“了解”部分要求熟练记忆,“理解”部分要求准确掌握,“主要内容”部分要求深入思考。

第一编 法理学导论

了解:法学研究的对象,法学的历史,法学体系以及分支学科,法理学在法学中的地位,法学研究方法。

理解:法学产生的条件与过程。法学与相邻学科,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的关系。主要内容:西方与中国历史上主要的法学流派,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与特点。 第二编 法的本体论 1、法的基本概念

了解:法的概念、特征、本质、形式、渊源、效力;

理解:法的特征与本质的关系,法的渊源与形式的关系,法的效力与实效的关系;主要内容:法的分类,法的溯及力,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2、法的要素与法律体系

了解:法律概念、规则与原则的含义,法律体系的含义;理解:法律规则、原则的分类,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主要内容:法律规则与原则的关系,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3、法律权利、义务与法律关系

了解:法律权利、义务、权力与人权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

理解:权利与义务、权力和人权的相互关系,法律关系的特征与分类;主要内容:法律权利、义务的分类,法律事实。 4、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了解:法律责任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制裁的含义与种类;理解: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归责与免责;主要内容: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 第三编 法的价值论 1、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了解: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的含义;

理解: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的联系与区别,法的局限性;主要内容: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法的价值系统。 2、法的价值种类

了解:法律中的自由、公平、秩序、效率等价值的含义;理解: 法与自由、法与公平、法与秩序、法与效率的关系;

主要内容:法的形式价值与实质价值,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

1

3、法的价值冲突

了解:法的价值冲突的含义;理解: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方式;主要内容:法的价值冲突的实质排序。 第四编 法的历史论 1、法的起源与发展

了解:法的起源与各种历史类型,法系的含义,法的借鉴与移植的含义与类型;理解:原始社会行为规范与法的区别,法律产生的条件;主要内容:法的发展历程,当代西方两大法系的差别。 2、法治、法制、人治与法制现代化

了解:法治、法制、人治与法制现代化的含义;理解: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主要内容:法制现代化的类型,现代法治的基本条件。3、法的全球化与法的本土化

了解:法的全球化与法的本土化的含义;理解:法的全球化与法的本土化的关系; 主要内容:中国法律传统的创造性转化。 第五编 法的运行论 1、立法、执法与司法

了解:立法、执法与司法的释义;

理解:立法、执法与司法的特征与体系; 主要内容: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基本原则。 2、法律监督与守法

了解:法律监督与守法的含义;

理解:法制监督的种类,守法的层次;主要内容:守法的原因。 3、法律解释、法律推理

了解: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的释义;

理解: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的基本种类与方法;

主要内容: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及其价值。 第六编 法的关联论

1、法与社会

了解:法与社会的关系;

理解:法律的超前性与滞后性;主要内容:法的社会化。 2、法与经济

了解:法与经济的关系;

理解:经济基础对法律的决定性;

主要内容:法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反作用。3、法与政治

了解:政治对法的决定作用;理解:法对政治的反作用;主要内容:法律与政策的关系。 4、法与文化

2

了解:道德的含义与特征,宗教的含义与特征;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与宗教的关系。主要内容:法与道德的区别。三、课程的考核

(一)考试形式:笔试闭卷,题型包括选择题、简答题和分析论述题。

(二)考试内容:应能客观反映学生对本门课程了解、理解内容的掌握程度,结合实际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研究法律现象、解决法律问题的运用能力。

四、参考教材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二部分 2024年刑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一、基本要求

  1、全面系统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刑法的体系、结构和各知识点;准确把握刑法基本原则和各种制度的具体内容;正确理解犯罪的一般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原理;全面理解排除犯罪的事由、各种犯罪形态的特征与成立条件;弄清各种刑罚的基本内容、适用对象以及在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熟练掌握各种具体犯罪尤其是常见罪、多发罪、严重罪、疑难罪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相关犯罪之间的区别;熟悉刑法条文和有关重要的司法解释,了解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理论依据与实践依据;能够运用刑法规定与刑法理论正确、全面、透彻地分析疑难案例。这部分占刑法学试题分值75%左右。

2、掌握刑法学研究的重要前言问题以及刑法在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重要热点问题。这部分占刑法学试题分值25%左右。二、题型

1、单项选择,所占本学科分值20%左右;2、简答题,所占学科分值20%左右;

3、案例分析,所占本学科分值30%左右;4、论述题,所占本学科分值30%左右。三、刑法学占公法试卷分值70%左右

四、本大纲第21章至第30章主要围绕大纲所列罪名,从犯罪构成、罪与非罪的区别、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加重法定刑情节、一罪与数罪的界限以及司法实践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学习和复习,至于具体的处多少年徒刑不是考试的范围。五、大纲

上编 刑法总论第一章 刑法概说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说,也就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二、刑法的性质

刑法的性质有两层含义:一是刑法的阶级性质;二是刑法的法律性质。(一)刑法的法律性质

刑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部门法如民法、经济法等比较起来,有

3

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刑法所保护的是所有受到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涉及经济基础,也涉及上层建筑。其二,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任何法律都有强制性,任何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干预。

第二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刑法的体系就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其中总则、分则各为一编,在编之下,再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内容有次序地划分为章、节、条、款、项等层次。

二、刑法的解释

刑法的解释就是对于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刑法的解释,可以从不同方面进行分类,主要有以下两种分类:

(一)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按解释的效力分类,刑法的解释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1.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就是由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2.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就是由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3.学理解释

学理解释,就是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二)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按解释的方法分类,刑法的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1.文理解释

文理解释,就是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2.论理解释

论理解释,就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论理解释又分为当然解释、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概括起来说,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为不定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确立罪刑法定原则具有重大意义,它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利于保障人权。二、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这一原则的价值内涵和内在要求,在整部法典中得到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体现:1.修订的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修订的刑法取消了1979年《刑法》第79条规定的类推制度,这是罪刑法定原则得以真正贯穿的重要前提。

3.修订的刑法重申了1979年《刑法》第9条关于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从旧兼从轻的原

4

则。

4.在分则罪名的规定方面,修订的刑法已相当详备。分则条文由1979年的103条增加到350条,罪名数由1978年的129个增加到412个。

5.在具体犯罪的罪状以及各种犯罪的法定刑设置方面,修订的刑法增强了法条的可操作性。对于大量犯罪,尽量使用叙明罪状;在犯罪的处罚规定上,注重量刑情节的具体化。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刑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要付诸实现,有赖于司法机关实际的执法活动。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切实贯彻执行罪行法定原则,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二)正确进行司法解释

第二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一、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具体体现在定、量刑和行刑三个方面。

第三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从传统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发展而来的。罪刑相适应的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同态复仇和奴隶社会的等量报复。

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贯穿于刑法内容之中,其具体表现是:(一)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二)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三)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情况,司法机关在贯彻这一原则时,应当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一)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二)纠正重刑主义的错误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

(三)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象,实现执法中的平衡和协调统一。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刑法空间效力,就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要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属地原则。2、属人原则。3、保护原则。4、普遍原则。

5

北京工商大学803法学综合二2024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法学综合(二)第一部分法理学大纲2024年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入学考试一、考试课程的性质和目的本课程为法学专业基础课与核心课程,通过学习、考核使学生获得研习法律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为今后的研究生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二、课程内容和考核要求法理学教学与考核重点在于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尤其关注当前法理学研究中的重点与热点问题。要求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2deek4fnc957eja0pqkz5136q5t3m0006qg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