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1:某项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3200m3,经协商合同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滞留金; (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 (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为1.2; (5)监理工程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6)工程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承包人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表所示。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甲项 500 800 800 600 乙项 700 900 800 600
问题: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各月工程量价款、应签证工程款和实际签发付款凭证金额分别是多少? 解:
(1)工程预付款
(2300×180+3200×160)×20%=18.52万元 (2)各月拨款情况: 1月份:
工程量价款: 500×180+700×160=20.2万元 应签证工程款: 20.2×1.2×(1-5%)=23.028万元<25万元 故1月份监理工程师不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2月份
工程量价款: 800×180+900×160=28.8万元 应签证工程款: 28.8×1.2×(1-5%)=32.832万元 32.832+23.028=55.86万元>25万元
本月实际签发的工程付款凭证金额为:55.86万元 3月份
工程量价款: 800×180+800×160=27.2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 27.20×1.2 × (1-5%)=31.008万元 扣除预付款: 18.52×50%=9.26万元
该月应支付的净金额: 31.008-9.26=21.748万元<25万元 本月不签发付款凭证。 4月份
甲项累计完成工程量2700m3
(2700-2300)/2300=17.39%>10%,故需要进行单价调整; 2300×(1+10%)=2530m3
超过的工程量为:2700-2530=170m3 调整单价: 180×0.9=162元/m3 甲项工程价款为: (600-170)×180+170 ×162=10.494万元
乙项累计完成累计工程量为3000m3,未超过10%,不用调整。 乙项工程价款为: 600×160=9.6万元
两个项目的工程量价款: 10.494+9.6=20.094万元 4月应签证工程款: 20.094×1.2×(1-5%)-9.26=13.647万元 13.647+21.748=35.395万元>25万元
4月实际签发的工程付款凭证金额为:35.395万元
实例2: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定:
(1)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安装;
(2)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设备闲置,按表中所列标准补偿;
表:设备闲置补偿标准表 机械名称 台班单价(元/台补偿标准 班) 1060 大型起重机 台班单价的60% 318 自卸汽车(5t) 台班单价的40% 458 自卸汽车(8t) 台班单价的50% (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其价款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以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间接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5%,税率为3.41%。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过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费用30000元,工期延误10天。
事件2:基坑开挖深度为3m,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的放坡系数为0.3(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为避免坑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土方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0000元,工期延误3天。
事件3:施工单位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的预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该预埋件的错误所致。返工处理后,增加费用20000元,工期延误8天,该工作总时差为5天。
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时间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施工单位一台大型起重机、两台自卸汽车(载重5t、8t各一台)闲置5天,工人窝工86工日,工期延误5天,该工作总时差为3天。
事件5:某分项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的调整,须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后,经确认直接工程费增加18000元,措施费增加2000元,该工作持续时间延长2天,其总时差为4天。
上述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 1.分析以上各事件中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是否应该批准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为什么?
2.对于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对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3.造价工程师应批准的索赔金额是多少元?工程延期是多少天? 问题1
事件1:不应该批准。因为这是一个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应该预料到的,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
事件2:不应该批准。因为施工单位为确保安全而自行调整施工方案,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
事件3:应该批准。因为这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中错误造成的,而施工图设计是建设单位另行发包的,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事件4:应该批准。因为这是由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按计划时间到场造成的,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事件5:应该批准。因为这是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变更造成的,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问题2
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为: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造价工程师确认后执行;若没有被造价工程师确认,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确定变更工程价款时,按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解决。
问题3
(1)造价工程师应批准的索赔金额为: 事件3:返工费用:20000元 事件4:机械台班费:(1060×60%+318×40%+458×50%)×5=4961(元) 人工费:86×18=1548(元) 事件5:应给施工单位补偿:
直接费:18000+2000=20000(元) 间接费:20000 × 10%=2000(元)
利润:(20000 +2000) × 5% =1100(元)
税金:(20000+2000+1100) ×3.41% =787.71(元) 应补偿:20000+2000+1100+787.71=23887.71(元)
或:(1800+2000)×(1+10%)(1+5%)(1+3.41%) =23887.71(元)(或23888.0元)
合计:20000+4961 +1548 +23887.71 =50396.71(元) (2)造价工程师应批准的工程延期为:
事件3:该工作延误8天,但其总时差为5天,所以批准3天 事件4:该工作延误5天,但其总时差为3天,所以批准2天。
事件5:该工作持续时间延长2天,但其总时差为4天,所以批准0天。 合计:5天
实例3:某项工程项目的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2000万元。合同工期为1年。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25%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 (3)预付备料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费的比重按62.5%考虑;
(4)当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差值超过10%以上(含10%)时,业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
(5)除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6)由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承包商每月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业主提供的材料价值如下表所示,单位为万元。
月11117 8 9 ~6 0 1 2 份 计划完成建安922211100 00 00 00 90 90 20 工作量 实际完成建安912211100 80 10 05 95 90 20 工作量 业主提供材93212161.2 6.0 6.3 1.2 2.5 2.5 .8 料价值 问题 1.工程备料款是多少?
2.预付备料款从哪个月起扣?
3.1~6月及其他各月监理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案例 4
1.预付备料款金额为:2000×25%=500(万元)
2.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为:2000-500/0.625=1200(万元)
因为8月累计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为:900+180+210=1290(万元)>1200万元
所以开始扣回备料款的时间为8月。 3.(1)1~6月: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900×0.95=855(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凭证的金额为:855-91.2=763.8(万元) (2)7月:
7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未达到计划值,相差(200-180)/200=10%,应另扣5%的工程款。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0.9=162(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凭证的金额为:162-36=126(万元) (3)8月: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0×0.95=199.5(万元)
8月应扣预付款的金额为:(1290-1200)×62.5%=56.25(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凭证的金额为:199.5-26.3-56.25=116.95(万元) (4)9月: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5×0.95=194.75(万元)
9月应扣预付款的金额为:205×62.5%=128.125(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凭证的金额为:194.75-11.2-128.125=55.425(万元) (5)10月: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95×0.95=185.25(万元)
10月应扣预付款的金额为:195×62.5%=121.875(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凭证的金额为:185.25-22.5-121.875=40.875(万元) (6)11月: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90×0.95=180.5(万元)
11月应扣预付款的金额为:190×62.5%=118.75(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凭证的金额为:180.5-12.5-118.75=49.25(万元) (7)12月: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20×0.95=114(万元)
12月应扣预付款的金额为:120×62.5%=75(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凭证的金额为:114-6.8-75=32.2(万元) 【背景资料】(成本)
某工程项目进展到第10周后,对前9周的工作进行了统计检查,有关统计情况见下表: 前9周成本统计 已完工作实工作代计划工作预算费用已完成工际费已完工作的预算费号 BCWS(元) 作(%) 用 用BCWP(元) ACWP(元) A 420000 100 425200 420000 B 308000 80 246800 246400 C 230880 100 254034 23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