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
施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一)、粉尘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封闭高度应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建(构)筑物应采取封闭或隔离施工,其封闭高度应高于建筑物1.2米,封闭材料必须选用防尘密目网,并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3)、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场地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当洒水减少扬尘,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本次投标工程在施工道路入口处办公区、砂浆搅拌站右侧、木工房和钢筋加工房处各设垃圾堆放场的一处,并将垃圾袋装,以备外运。
(4)、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在出入口做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车辆冲洗场地见施工平面布置图。
(5)、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严禁撒漏。除对车辆冲洗外,对场地应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6)、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砌墙围挡,其上表面用竹席覆盖,防止刮风时粉尘弥漫,影响环境卫生。
(7)、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8)、设置专人清运道路垃圾,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清扫时做到先洒水,润湿后铲除清扫,将垃圾袋装后及时处理清运,防止粉尘飞扬。
(9)、认真做好施工总平面管理。对施工场地周边采取专人管理,为了保持场地洁净,每天进行2-3次洒水清扫,对绿化地段的花草树木定期洒水冲洗尘土。
(10)、施工现场搅拌机械四周应设置防尘棚,并在搅拌机上安设喷淋设备,以防止粉尘飞扬污染环境。
废水处理措施
一、 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凡在施工现场进行搅拌作
业的,在搅拌机前台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排出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不直接排入下水道。 二、 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设置简
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三、 不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
环境。
四、 施工现场雨水经一次沉淀后排入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