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开大学电大《旅游法规》案例分析题题
库及答案(试卷号2518)
最新国开大学电大旅游法规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518)
一.案例分析题 案例1xx年国庆期间,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到一景区检查时,发现一外地旅行社导游陈某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带导游证,遂向前询问,并要求陈某出示导游证,陈某从包中掏出导游证。检查人员对其指出,进行导游活动应佩戴导游证。陈某对此批评不服,认为自己是外地旅行社的导游,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无权管理,因此发生争执。最后陈某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为什么请用相关的旅游法规来解释。答很显然,这里导游员陈某的做法是错误的。
根据条例规定,导游员必须接受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这是导游员法定的义务。陈某不仅没有佩戴导游证,而且当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向其指出时,还拒不改正,所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以5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案例2xx年10月5日,导游员小王带一旅游团去某珠宝商店购物。上午11时,当小王带游客从珠宝店出来时,该店服务员陈小姐挡住了其中一位游客徐先生的去路。陈小姐说“我们怀疑你顺手牵羊拿了本店的一串珍珠”。徐先生听后勃然大怒。陈小姐说“看你贼眉鼠眼的样
第 1 页 共 7 页
子,就知道不是好人,做贼心虚了吧”说完陈小姐就叫商场保安人员将徐先生强拉到办公室,对其进行全身搜查,时间长达半小时之久。在没有发现首饰后,才放了徐先生。珠宝店的这一行为,激起了全团游客的愤慨。更为气愤的是,在事情发生过程中,导游员小王始终保持沉默,事后也没有安慰游客,于是徐先生等游客使向旅游局质监所投诉,要求讨回公道,赔偿精神损失。那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又会怎样处理此事呢为什么请用相关的旅游法规知识来解释。答该案例中,对于在游客和珠宝店发生纠纷时导游员小王无动于衷的表现,旅行社应对其加强教育,对珠宝店陈小姐及保安人员等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行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另外,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五条的规定,该店将承担侵犯游客徐先生人身权的法律责任。因为该店服务人员和保安人员的言行,侮辱了徐先生的人格,侵犯了徐先生的人身自由,所以应向徐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案例3 xx年8月,中学教师陈某等25人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九寨沟.三峡旅游团,每人缴费3500元。
根据约定,住宿是带独立卫生间的双人标准房,但当旅游团到达九寨沟时,双标房变成了简陋的木板房,更谈不上什么独立的卫生设备及其他设施。陈某等当即提出异议,对此导游和旅行社置之不理。于是陈某等就此事投诉至旅游局质监所。旅游局质监所责令该旅行社赔偿游客的损失。为什么请用相关的旅游法规
第 2 页 共 7 页
知识来解释。答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约定的各项服务,所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旅行社对旅游者就其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提出的询问,应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很显然,该旅行社没有按约定为游客提供服务,且所提供的服务低于行业标准。案例4 xx年5月,朱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到四川乐山大佛游览,寺庙和尚推销“开光”玉佛饰物;称开过光的玉佛可以消病免灾。朱女士身患多种慢性疾病,听后动心,花500元买下一枚。回家后,朱女士井未感到“开光”玉佛的“灵验”,即到居住城市中的寺庙“鉴定”,结论是此玉佛井未开过光,随后又到珠宝店估价,发现其所购玉佛的价格多出市场价格200多元,顿感上当受骗,即向旅游局质监所投诉,称其在旅游期间购买了“质价不符”的商品,旅行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求赔偿500元购物损失费。质监所调查取证后,认为旅行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朱女士的投诉不予受理。为什么请用相关的旅游法规知识来解释。答因为旅行社对旅游者的赔偿费用通常来自旅行社向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在1995年1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质量金暂行规定实旅细则第二条中规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它的使用适于旅行社违约.旅行社服务未达标以及旅游者预交的旅行费用受到损失等情况。保证金不能用于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也不适用于在旅游期间发生的其他经济纠纷。显然此购物事件虽发生在旅游期
第 3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