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
制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股份制改造119 【发文字号】晋企发[2017]142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发布日期】2017.09.27 【实施日期】2017.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企发〔2017〕142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 113号)精神,积极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我们制定了《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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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精神,积极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今年开始,我们将对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目前,全省中小企业中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数量不足800家,仅占全省21.7万户中小企业总数的0.36%,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依然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企业还是家族制管理,管理方式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制约了企业的融资和发展。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要求,也是拓展融资渠道,开展直接融资的需要。既是中小微企业做强做大的必由之路,也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创新型企业梯次发展,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和具体措施。 二、指导思想
着眼于加快全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升级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精神,鼓励和引导我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发展,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加快改制步伐,促进上市发展,更好地实现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加快企业做强做大。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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