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产监测部劳动纪律管理,切实提升部里基础管理水平,部里在全体员工中选聘员工代表,组成部里劳动纪律督查组。
一、聘任条件
1. 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自我约束力强,敢抓敢管,善于沟通,坚持原则。
2. 各车间、机构上报1名人员,组成2组或2组以上,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轮换,为公正、公平起见,督查人员回避对本部门的检查。
二、工作职责
督查组人员每天不分时段负责抽查部里各属地的三项纪律重点是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挂牌上岗,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制止、纠正岗位员工违规违纪事项,对违纪苗头及时警示教育,对违纪事项按照规定上报并提供考核证据。
三、奖惩管理
1.督查人员严格按要求认真完成劳动纪律检查监督工作。监测部每月从厂长奖励基金对认真履职人员实行奖励。
奖励标准:没有被公司检查到一般及以上违纪的月份,每月实施奖励。小组组长:200元 小组组员:150元
连续3个月没有被公司检查到一般及以上违纪,奖励部主管劳动纪律管理的组长300元。
督查小组检查到一起违纪(一般及以上违纪),检查到违纪的小组加200元,每月每起累加奖励。
2.监测部对部督查人员未按要求履职行为均视具体情况进行考核。如部里被公司检查到一般及以上违纪,部里督查人员被连责考核,考核标准:每小组当月奖励的部分失评,每小组再考核200元,多起累加考核。若被公司检查到部督查组人员所在的部门人员违纪,对该小组人员月奖励失评,但不再考核。被公司月检查到2起及以上违纪,考核部主管劳动纪律管理的组长200元。
四、工作要求
监测部在各属地选聘劳动纪律督查员,是为了加强部里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从而进一步提升部里基础工作管理水平。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对督查员的选拔上报工作,通过监测部和各部门的上下联动管理,进一步提升监测部劳动纪律自主管理新高度。
五、本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生产监测部
2020年01月
生产监测部厂级劳动纪律督查管理暂行办法
生产监测部 厂级 劳动纪律督查管理暂行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