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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项目策划书
第一章 技术规格书
一、工程概况
北蔡105街坊13-02、03地块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板块。基地南起规划路,北至成山路,东接中汾泾河道,西临高南路。项目总建筑面积354025.92平方米。其中13-02地块建筑面积为29115.92平方米;13-03地块建筑面积为32491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24740.14平方米。
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相关泛光照明工程的技术要求,踏勘并熟悉现场及周边的环境,并完全理解保护建筑的有关要求,真实地遵循设计、规要求,完整地编制投标文件。由于设备灯具选型的失误、现场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系统使用不稳定,都将追究中标人的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总体目标是实现本次泛光照明系统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同时系统设置及功能定位符合实际应用情况,达到本工程可靠实用、经济合理、绿色节能的建设目标。
建设单位:上海汇郡投资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六里社区,成山路和高南路交叉口。
二、招标围
本次招标的泛光照明系统拟设置以下子系统及容:
照明控制设备、灯具采购;灯具及控制系统安装;系统布管布线;系统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
灯具产品的制造供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要求,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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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发包人的利益。在法律围,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发包人概不负责。
三、总体技术要求
1.产品标准和施工规
本工程泛光照明安装施工均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和规: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303—2002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CJJ89-200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 JGJ16-2008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 GB50254-96 · GB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JGJ/T163-2008) ·由发包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
投标方遵守(不仅限于)技术规格书中的标准,当推荐的标准和制作规定等效或适用于此技术规格书,发包人有可能接受。当投标方不同于以上标准时(不接受低于提供的标准),投标方须阐明其替换的标准或其实际使用的标准,并提呈所推荐的标准和制作规定。
2.总体要求 2.1工地条件
所有合同中提供的灯具应能符合下列的环境条件,因此,当投标方提供灯具时应考虑相应环境与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
(1) 适应性要求:
① 工作环境温度: -10℃—50℃ ② 电源条件
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元器件的安装须符合和适应下列条件 : 电压:~380V,3相 ;~220V,单相 电压波动:±7% 频率:50Hz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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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波动±3%
接地电阻要求:≤4欧姆 (2)抗地震要求:
所有提供的灯具须适应6度地震烈度,建筑结构未受偏差影响的前提下,能正常运行。
2.2产品检验
产品出厂之前,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的检验都应在工厂结束。 2.3安装与验收
2.3.1投标人负责培训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替换投标人指派的不合格的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3.2验收:
(1)设备运达后的检查:分包人提供的设备须通过有关部门的验证检查,如
开箱后确认货物错发,丢失及损坏,分包人应承担责任;
(2)最终验收:投标需保证本项目的泛光照明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未通
过一次性验收,负责赔偿由投标人原因引起的该项目的一切损失。 2.3.3验收的程序: 确认安装成功;
? 确认设备性能及其它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合同规定。
? 验收程序应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中规定的顺序、标准和实验方法进行。发包人可选择和买下使用后的实验仪器以确保设备的运转。
2.3.4 完成竣工资料交接归档工作,并按发包人的档案管理要求完成资料归档工作。
2.4 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在上海地区设立维修点,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后 2小时赶到现场,48小时提出维修结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
(2)中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泛光照明工程提供24个月的质保期免费维修和保养,维保期日期从正式移交物业公司使用之日算起。
(3)在2年质保期投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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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然磨损的质量问题及安装调试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2.5 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投标书中说明。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
(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
(3)所有检修设备使用的交流电应为50Hz、220V、单相、三线,并能在±10%的压差下正常运行。
3.招标设备的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3.1基本技术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泛光照明灯具必须满足设计的要求及政府主管部门(灯光办)的验收。
(2)所有灯具要求具有抗老化功能。应能保证工作电流稳定,使工作电源不稳定时,光源不会超负荷工作,保证灯具长寿命正常工作。
(3)投标人应按照建筑细部中的描述,完成基于 LED 的照明控制系统,要求如下:
? LED 系统应采用脉宽调制(PWM)技术数字式驱动。 ? LED 控制系统可以进行整体的和局部的非线性控制。
? 数据传输稳定,在电源和光源之间的电缆长度的距离,信号的输出将保持恒
定。
? LED 灯具须在稳定的、精心调控的电流强度下运行,不应在超过其额定电压
或额定电流的情况下超负荷运行。
? 高功率的 LED 灯具须采用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热防护技术:金属夹心板、
(导热填充材料)、部监测固件。
? 由于需要在潮湿的环境中使用,LED 灯具本身须密封,并在适当的环境中进
行检测,而不是依靠附加的外壳达到这样的效果
? LED 灯具灯体应具有良好的散热性,将灯具部的热量散发到外部环境中。 ? 所有的 LED 灯具和电源/数据供应线须为同一个公司生产,以保证兼容性。 ? 所有与 LED 系统的安装控制相关的产品,包括外围设备和软件,须为同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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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
? 电源/数据的供应线输出须有限流保护、错误配线保护、功率因数修正。 ? 系统可以经由一个数据网络进行多种方法的外部控制。
? LED 控制系统必须是可升级的,系统中的每个 LED 灯具都可以通过一个独
立的中央控制器控制。
? LED 系统须提供超过每秒 30 帧的传输速率,生产厂商须采用先进的 LED
选色技术以保障 LED 色彩的一致性。
? 灯具的电源/数据出线须为RVV型,必须是国标列出的1 类或 2 类配线,护
套为阻燃聚氯乙烯。
? 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文档以便于第三方的管理、调整。
? 供应商须保证产品符合所做的设计和可施工性,包括:设计失效模式与影响
分析(Design FMEA),工艺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Process FMEA),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Considerations and Laboratory Tests, IEC standards and UL/CE testing。
? 所有的 LED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须经过至少 8小时的老化测试。
? LED供应商须提供某个独立的测试实验室测量获得的光学性能、极性图和相
关的照度、亮度数据。
? LED供应商须提供机械的、电力的、网络通讯和环境的规。 ? LED供应商须提供安装指南、系统配线图、应用软件工程服务。 ? LED供应商须具备 5 年以上的智能 LED 系统研发、销售、供应经验。 ? LED供应商需保障在三年运转之后,LED 灯具的流明光输出,能至少维持原
始光通量的 90%。
? 所有LED灯具须符合灯具技术参数表中的要求,并须通过 CQC 认证。 ? LED灯具驱动电源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 ? 所有户外LED灯具,防水等级必须达到IP65以上。 (4)LED 控制方式的要求
? LED 的控制系统需能接入整个照明控制系统并实现统一控制。
? 该系统须有相当的抗干扰能力,不会被其它电子系统的通讯信号干扰。 ? 控制系统需可实现重复读写,可编程调整程序功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