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用血应急协调机制
第一条为完善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保证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大量伤员和特殊病例、稀缺血型等应急用血的供应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指挥临床应急用血工作,输血科主任是总联络人。输血科电话XX,输血科主任电话XX。
第三条我院用于临床输血的血液的来源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按XX市卫计委规定的途径,由XX市血站提供合格的血液。
第四条紧急情况下若需要大量血液,或者患者需要稀有血型且血液量比较大时,按如下操作:
(一)首先由输血科当班人员联系XX市中心血站,如果中心血站无库存血时,由中心血站负责调配,满足临床需要。XX市血站电话:XX供血科主任孙明仙电话:XX。
(二)将XX市中心血站的回复情况尽快电话告知临床经治医生,在对方同意供血的前提下同时告知血液可以到达医院的大致时间,为了节约时间,所需血液尽量要求血站送血到我院,如果血站没有车辆,输血科主任应立即通知后勤科(8小时内)派遣救护车,后勤科电话XX;8小时外通知医院值班人员派遣救护车,院值班电话:XX 。
(三)由于血型特殊或者用血量较大,XX市血站无法及时供应时,尽快电话通知临床经治医生。同时电话汇报分管院长或医务科科长,然后遵照指示执行。
(四)如果XX市血站在供应部分或全部血液的同时,要求我院动员献血,由医务科安排该患者的家属或者单位组织到XX市血站无偿献血,所需车辆由医院后勤科负责安排。
(五)将动员亲友无偿献血的情况电话反馈给XX市血站。 第五条在整个应急用血的过程中,须注意保持输血科值班者、输血科主任、XX市血站、用血临床科室、医务科、分管院长之间的通讯联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